离开慈善晚宴会场的时候,已经是接近十一点了。
喻欢欢乘坐保姆车先行离开了,林意则留下来沿着江边公园散步。
晚风习习,洗去了白日的炎热,带来了难得的凉爽气息。
虽然成为了明星,但林意还是喜欢一个人独处。
“这么晚,你一个人不太安全。”赵恺这个时候从远处一路小跑了过来。
“有时间嘛,一起喝杯咖啡,聊聊音乐?”
林意选择了直接无视他,假如是一年以前,像赵恺这种当红小生,她大概会欣然答应吧,也许还会成为朋友。
赵恺顿时加快了脚步,抬起一只手挡住了她的去路。
“你挡住我的风了”林意抬头看了他一眼。
“我知道这附近有家法国餐厅……”赵恺还没说完便感觉眼前一黑,耳朵里嗡嗡嗡地响着,让他有些头昏脑胀。
等到他重新恢复了意识的时候,却发现林意已经走出了几十米。
赵恺试图抬起脚往前挪步,却发现双腿根部传来一阵麻痹的感觉,整个人立即扑倒在地。
他的腿失去了知觉。
赵恺内心充满了不安和惶恐,他右手哆哆嗦嗦地伸进了西装裤子里拿出了手机,拨通了助理的电话。
“别烦我”林意的声音在他耳中炸响,赵恺感觉如坠冰窟,他发现自己有些低估了这个女人。
……
林意站在江边,眺望着对岸的灯火辉煌的夜景。
自从方诚离开之后,她感觉自己越来越强大了,逐渐褪去了身为平凡人的一面。
所以她开始理解对方了,越强大越孤独,高处不胜寒。
长生种的悲哀,从来就不是无敌的寂寞,而是站在最巅峰却无人相伴。
暑假的时候,林意回了一趟老家,和以前的朋友聚在一起,却发现双方已经毫无共同语言了。
她们还是一如既往地喜欢聊化妆品,肥皂剧,当红小生,可是这些对于林意而言却有些意兴索然了。
因为她成了明星,大部分人都只剩下各种恭维和讨好,拜托她帮忙讨要偶像的签名。
在她们看来,林意一步踏入娱乐圈,就仿佛是踏入了上层社会。
但她却知道,无论是偶像还是明星,都不过是披着一层光鲜亮丽的外衣罢了。
如果她是一个普通的幸运女孩,不知道会经历多少明枪暗箭和肮脏的交易才能走到今天这一步。
华夏的娱乐圈可以说是烂透了,为了出名和走红,林意没少见到来找公司同事自荐枕席的漂亮小姑娘。
甚至于有一些曼城大学的学妹,也曾经联系过她,让她帮忙带入这个行业。
林意自然是劝戒居多,因为她本身就不太喜欢娱乐圈,名利场太容易腐蚀人心了。
作为一个明星,每天享受着万人簇拥,出入在聚光灯下,内心便会膨胀,变得不像自己了。
每一天都带着某种标签,美丽、知性或者清纯,其实背后早已烂透了。
皓月当空,江面波光粼粼,阵阵渡船的汽笛声从远处传来。
风声中似有一道若有若无的歌声飘向了远方。
“一厢情愿有始无终”
“若你早与他人两心同”
“何苦惹我错付了情衷”
“难道看我失魂落魄你竟然心动?”
“所幸经年漂浮红尘中”
“这颗心已是千疮百孔”
……
林意浅吟低唱着公司为她选定的新歌《我有一位道姑朋友》。
脑海里浮现出初识方诚的那一天的情形,感觉有些苦涩和心酸,他们终究是回不去了。
不知过了多久,手机铃声响起,将她从回忆中唤醒。
“姐姐,你什么时候回来啊?”蓝佑玥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让她的心情生出了几分欢喜。
“唔,抱歉,我忘记了。”林意这才想起,小丫头说要给自己过生日的。
“姐姐,我买了蛋糕哦。”
“佑玥,我现在就回来。”她颇为感动。
暑假将蓝佑玥带回家的时候,父母隐晦地跟她提起过,要安排远亲收养她,给她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
但林意最终还是坚持自己来抚养小姑娘,直至蓝佑玥长大成人。
因为她开始相信一切都是上苍的抉择,而蓝佑玥就是命运馈赠给她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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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阿奴
突如其来的一场大雨,让肖景玉和赵明月不得不暂避在一间书店里。
书店里摆满了书架,一眼望去,层层叠叠都是英语4、6级习题册或者是公务员考试题记。
“你如果喜欢看书的话,可以去后面找找。”赵明月似乎来过这里,看见肖景玉一直在寻找着什么,便提议道。
于是,肖景玉便穿过书架,来到了摆放旧书的那个房间。
外国文学、青春文学、宗教文学……
肖景玉漫无目的地查找着,高中的时候她和方诚都是喜欢课外读物的人,互相交换过书单。
她一直记得方诚最喜欢的作家是“林清玄”,这位散文大家的文章读起来清丽脱俗,即便是出现在语文试卷中,也让人忍不住多看几遍。
可惜的是,这间小书店里却找不到林清玄的作品,反倒是一些不知所云的青春言情、青春疼痛系列异常的火爆,一版再版,抑或者是《文化苦旅》这等矫揉造作的书籍。
“这本《何以笙箫默》你看过嘛?”这时,赵明月手里举起一本最近火爆的言情道。
肖景玉摇了摇头“我不看现代言情……不是傻白甜就是玛丽苏。很傻很天真好不好。”
“那你喜欢什么?”
“《半生缘》、《沙哈拉沙漠》之类的”
“张爱玲和三毛啊,你的品味很独特嘛。”赵明月惊讶地看了她一眼。
“文笔太差的,看不下去。我喜欢带脑子的”肖景玉忍不住吐槽道。
“也是,反正现在也不知道那些出版社的人是不是脑袋坏了,什么人的都敢出版。”
“包装精美一点,故事虐心一点,逻辑什么的都不重要啦,重要的是霸道总裁爱上我,腹黑少爷爱上我。”
“哈哈,相貌平平的姑娘让高富帅要死要活,非她不娶。”
“一无是处傻白甜,富二代们都是瞎了眼嘛,就喜欢这种蠢得清新脱俗的。”
“不过是女作者们白日做梦罢了”肖景玉毫不留情地嘲讽道“**丝都喜欢白富美,没道理富二代就重口味啊”
两人各自拿了一本《论语》和《中英文双语词典》,肖景玉便前往柜台上买单。
“你买词典回去干嘛,考四六级啊?”
“当枕头咯”赵明月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
“雨快停了”肖景玉注意到屋外飘着毛毛细雨,一位撑着红纸伞的姑娘引起了她的注意。
“阿奴!”肖景玉大声喊道,朝她挥了挥手。
阿奴微微举高红纸伞,抬头看了一眼肖景玉,脸上流露出温暖的笑容,仿佛风雨初霁。
“好漂亮的小姑娘啊”赵明月忍不住低声嘀咕道。
阿奴的外表看起来不过十六七岁,一身青色汉服打扮看起来像个小仙女。
“你不是在京城嘛?”等到阿奴走进店里,收好了伞,肖景玉一把捏住了她的手,却感觉到她的手心微凉,便双手合十搓了搓她的手掌。
“师傅让我跟着少安回曼城的。”阿奴颇为委屈道。
“你是不是又喝酒了?”肖景玉皱了皱眉,她从对方的身上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酒味。
“这里的酒不好喝,就买了一堆慢慢尝咯”
“小妹妹,未成年人不准喝酒哟”赵明月忍不住插嘴道。
“叫我小妹妹?那你今年贵庚啊?”阿奴立即瞪了她一眼。
“好啦阿奴,待会雨停了你要不要跟我一起走?”肖景玉阻止身旁的女伴自讨没趣。
“我还有其他事情,现在有点饿了呢”阿奴舔了舔舌头,转头看了一眼屋子外的风雨。
肖景玉心里猛地一颤,她依稀听出了阿奴话中隐藏的画外音。
她是真的会吃人的。
……
江边的一家西餐厅里。
林意斯文地切着牛排,自动过滤着坐在对面的喻欢欢如同机关枪一般不断往外冒的话语。
大部分是关于以后的通告的,小部分则是关于这家餐厅的美食的。
“你有认真听吗?”讲得口干舌燥,喻欢欢这才注意到她有些走神。
“你要不要休个假?”林意突然开口道。
“我不是在开玩笑,你的通告已经排到了明年。”
“不就是上通告吗,全部推掉就好啦,反正明年我照样发专辑。”
“林意,你到底还想不想红?”喻欢欢诧异地看了她一眼。
易心娱乐用重金将她从前公司挖来,安排给林意当生活助理兼经纪人,为的不就是让林意在她的安排下一步步走红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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