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这可是我写出来的东西,能差吗?”叶枫嘚嘚瑟瑟的。
秦诗见状,顿时忍不住好笑起来,捶了他一下,只是目光中依旧忍不住的惊讶。
她一直听很多人说叶枫是个音乐上的天才,但是一直以来都没有名明确的一个概念,直到此刻,她才清晰的认识到,自己的这个男朋友究竟是天才到有多变态!
不过只是在锦官城里玩了七八天而已,许多人恐怕都只会方当成旅游,但是叶枫却硬生生的写出了一首歌来。
如果看完这首歌的话,你很难想象这居然是一个来到锦官城仅仅七八天的音乐人写出来的。
无他,歌词里词里行间那种浓郁的感情,实在是太让人觉得,作者仿佛就像是在成都生活了半辈子,积蓄了他对这座城市的所有感情一样!
520.第520章 老高唱《程都》
翌日,写完《程都》的第二天。
叶枫和秦诗以及唐糖鹿茸四人一起去了老高的音乐工作室。
他们约在那里见面。
依旧是鹿茸开车,到了地方之后,四人下了地下室,就发现老高已经在那里了。
一见到叶枫,老高就连忙站了起来:“枫子,我的歌呢?快拿我看看!”
“老哥,要不要这么着急?”叶枫笑嘻嘻的说道。
嘴上这么说,他还是很快的把手中的稿纸给老高递了过去。
老哥接过稿纸,翻了个白眼,道:“我不着急也不行啊,听说你天天在锦官城里各种玩儿,我没催你就是对你够放心了。”
叶枫嘿嘿一笑。
老高也不不再说话,接过稿纸认真的看了起来。
他在一边看的时候,唐糖和鹿茸两人目光看着叶枫,依旧是一脸的不敢置信。
昨儿晚上,叶枫把《程都》写出来之后,也给两人看了,还特意的哼了一下。
结果就是两人齐齐的被震惊了!
好吧,他们也不是第一次被叶枫给震惊了。
但即便是这样,在看到《程都》的那一刻,他俩还是忍不住震惊起来!
这样一首充满了对锦官城感情的歌曲,真的很难想象竟然是叶枫这个在锦官城待了不到十天的人写出来的!
尽管对叶枫的妖孽早在《魅力之声》的时候就已经有所认识了,但是两人在见到歌词和曲谱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口中惊叹了一声!
叶枫这哪里是天才?
分明就是个音乐变态!
太尼玛有才了!
也不理会他俩的目光,叶枫就歪在老高工作室的沙发上,一脸优哉游哉的模样,好不懒散。
几分钟之后,老高看完了这首《程都》,又细细琢磨了,终于忍不住一拍大腿!
“好!实在是好!”
“怎么样?还不错吧?”叶枫笑嘻嘻的冲老高道。
老高毫不吝啬的竖起一个大拇指,道:“枫子,这次你是真的给我一个大惊喜了!”
也难怪老高这么激动。
他在锦官城生活多年,对这座城市已经有了极大的感情,但是却因为近乡情更怯的原因,始终无法写出一首关于锦官城的歌曲,所以没办法之下才找到的叶枫。
而叶枫也终究没有让他失望,写出来的这首歌曲,实在是让老高简直兴奋到了骨子里!
无他,这首歌简直包含了老高对锦官城所有美好的回忆!
就算是他写,恐怕也实在是写不出这么贴切自己心境的歌曲来!
“好!太好了!”老高忍不住站了起来,忽然转头对那几个乐手道:“我等不了了,咱们今天就把这首歌给弄出来吧!”
“行,没问题!”几个乐手都是欣然答应。
他们方才也都看见了《程都》的歌词以及曲谱,从一个音乐人的本能来看,几乎都能感觉到这是一首相当不错的歌曲。
就像是钟于文玩的人看到一串品相极好的菩提手串时候的那种无法自拔和极度喜悦,音乐人在看到一首好的歌曲,并且自己即将演绎这首歌曲时候的那种兴奋,几乎是只有同行才能懂的。
叶枫没想到老高居然这么着急的就要录这首歌,看来这首歌真的是对到了老高的口味。
他一笑,也没在意,就在那儿看着老高准备录《程都》的一些准备工作。
唐糖和鹿茸两人更是目不转睛的盯着,目睹乐坛前辈录新歌,这对他们来说可是一次极为难得的机会,他们可不想错失了。
没一会儿,乐队几人就大概熟悉了曲谱,而老高也已经快速的记下了歌词。
“行,咱们这就开始吧。”老高冲几个乐手道,又转头对叶枫说了句:“枫子,你好好听下,看哪里有什么不对,你待会儿直接告诉我。”
在音乐方面,如果演唱者和词曲作者不是一人的话,那就得要好好沟通一下了。
毕竟词曲者自己写出来的东西自己是最清楚的,里面哪些地方该用什么情绪,词曲作者的创作的时候都有一个大概的想法。
叶枫点头,道:“行,没问题。”
不一会儿,录制就开始了。
吉他声音最开始响起的,营造出平静温和的情绪,而在这平静温和之下,却似乎又有着好多好多的话想要说出来。
然后,老高的声音顺理成章的就响了起来:
“让我掉下眼泪的
不止昨夜的酒
让我依依不舍的
不止你的温柔
余路还要走多久
你攥着我的手
让我感到为难的
是挣扎的自由
……”
老高的声音是典型的民谣嗓,唱起歌来有一种能够静下心来听他讲故事的感觉。
而现在,老哥温和的声音似乎就是在将一个故事,他对于以作品城市的感情,面对着你娓娓道来。
前面几句歌词而已,唱出来却有一种淡淡的离愁。
眼泪、酒、温柔、攥手、挣扎的自由……
这些词语无一不将一个即将离开,心中忧愁不舍人的形象直接描绘了出来,让听众感觉那人似乎就在你面前。
而后,对城市的留念回忆更深一层。
“分别总是在九月
回忆是思念的愁
深秋嫩绿的垂柳
亲吻着我额头
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
我从未忘记你
cd带不走的只有你……”
似乎就像是在走到cd的街头,河边的垂柳被微风抚过,飘飘荡荡的亲吻了我的额头,回忆啊,就像是思念带来的愁绪,一点一点将我的整颗心都填满不舍。
然后,顺理成章的吐露心扉,副歌部分来临:
“和我在cd的街头走一走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
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玉林路的尽头
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你看啊,我就要走了,我实在是不舍,要不你陪我在cd走一走吧?就算是从白天到黑夜,就算是从清晨到黄昏,我也不想停留,因为我就要走了啊。
你看,那里就是小酒馆,上次咱们一起在这儿喝了酒,还有那条玉林路,我们总是走在这条街上,为着各种形形色色的生活。
这些都是我爱的地方啊,这些都是我喜欢的cd啊,可是,我却就要走了。
那么在我走之前,你能不能陪我在这里的街头走一走?
521.第521章 完美的《程都》!
老高一首《程都》唱完,录音室里一片寂静,无人出声。
几乎每个人都沉浸在了老高的歌声中。
不得不说,老高的声音唱起民谣来简直是最正确的选择,而对于锦官城的浓烈情绪,更是让他在唱这首歌的时候,充满了深厚的感情,将那一个即将离别锦官城却内心满满不舍的歌者形象,完美丰满的表现了出来,宛如活生生立在你面前,诉说着心中对锦官城的不舍。
“好!”叶枫忍不住拍掌叫好。
叶枫当初在写这首歌曲的时候,心里响起的声音是前世赵雷唱这首歌的平淡中却蕴含着浓情的声音,那时候他认为这首歌即便是自己来演绎,也肯定没有赵雷唱的更好听。
只是眼下,听到老高唱了这首歌之后,叶枫心里属于赵雷的声音消退了一点儿,取而代之的则是老高的声音被填进来。
一首歌,两个人演绎是完全不同的味道。
原唱赵雷是平淡的,仿佛像是为你铺开一张画卷,随着画卷的展开,你也就慢慢的进入到了这个城市,进入到了赵雷的故事里,听着他那平淡中有浓情的声音。
而老高的演绎则不一样,他的声音同样平淡,但胸口的情绪却是使劲在压抑着的,似乎生怕猛烈冲撞出来之后,那巨大的热情和眷恋会让自己显得浮夸,就像是深深的喜欢一件事物,却比往常更加小心翼翼生怕打碎它一样,其中情绪自然也浓烈无比。
很难说两人之间的表现究竟谁高谁低,音乐这个东西,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表达方式,有人喜欢含蓄,有人喜欢张扬,所以也就诞生了各种不同的音乐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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