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唐元明哪里会在乎他小小一个化劲高手?两人相处之大,比蚂蚁和大象比还要大,他看也不看,一拳打去,看起来轻飘飘软绵绵,动作也不快,但是广剑与他一碰,马上飞了出去,同样撞在墙上滑落下来,心脉断碎,摔下来的时候已经死去了。
“噗!”莫逍城气急攻心,又呕出一口血。
“啊啊啊啊!”
亲眼看到乔治和许广剑死在他的面前,莫逍城一个铁汉铮铮的男人,从来都是流血不流泪,现在他居然留下了两行血泪。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莫逍城肝肠欲裂,他恨,恨自己为什么这么自大,恨自己为什么不先疏散弟子,恨自己为什么这么弱小,恨天恨地恨自己,也恨对方。
接着,陆震、史密斯·李、还有其他三个弟子,七个人,一一死在唐元明的手下,没有一个走得过他半招,死相凄惨,血披四处。
“老天,为何,为何要如此待我,逍城自问一生从未做过缺德之事,赤诚练武,呕……为何,为何……我,我恨!今日我不死,定要杀尽你们,杀杀杀!就算我死了,做鬼也不会放过你们!”莫逍城呕血长喊。
留下最后一个邹飞飞,她半跪在地上,一条胳膊被卸掉了,无力地垂下,嘴角滴滴鲜血流下,而且她的脸上也青肿了一大块,再也不复之前的美丽,反而有一种怪异的丑陋。
“师叔,逍城,飞飞爱你……咳咳,可惜不能陪你走下去,经常时候我会想,为什么不让我早点遇到你……别了……”
“不要……!”
已经迟了。
邹飞飞最后深深地看了他一眼,猛然抓起地上的一把残刀,然后抹向自己的脖子……
看着血泊中已经没有了气息的邹飞飞,莫逍城痛恨捶地,脸颊已经流满了血泪,他的头发,居然白了一半!
他挣扎着站起来,晃晃荡荡,哪里还有刚才威猛无双的样子?
噗通!
一个黑手党大汉一脚踢过去,把努力站直身体的莫逍城踢得半跪下来。
“啧啧啧,这个是谁啊,哟,不是上海第一高手莫逍城么,怎么成这副混样?”
方毅锋走过来,很是幸灾乐祸地道,他蹲下身子,大力拍着莫逍城的脸,直把莫逍城的脸拍得通红才停下手。
猛然,他一脚踢出,把莫逍城狠狠踢飞出去,他嘴里疯狂地笑着,笑着笑着,哭出了声音,“父亲,你睁开眼睛看看,当初萧军亮的走狗莫逍城,现在就死狗一样跪在我的面前,等下,我就亲手打死他,为你报仇!”
“莫逍城,去死吧,到了阎罗王那里,记得报我方毅锋的名字,下辈子投胎长记性了,有些人你是不能得罪的!”
说完,方毅锋就一掌往莫逍城天灵拍去……
千钧一发,莫逍城避无可避,他在全身经脉尽断,五脏移位,重伤交加,连抬下指头都是一件困难的事情,面对方毅锋拍来这一掌,莫逍城闭上了眼睛。
再见了这个世界,再见了我最亲爱的兄长,再见了嫂子,再见了云瑶,再见了所有我认识的人……
就在这个时候,方毅锋还有两寸距离就要拍中莫逍城的天灵,终结莫逍城的性命,一个声音出现了,伴随着,就是一个方毅锋的惨叫声。
“鬼手,你堂堂一个丹道高手,老怪物一个,居然欺负一个化劲练家子,你不羞,我都替你感到羞!”
“任平生,是你!”
在他晕死过去之前,他看到在他面前站着一个白衣胜雪,手里提着一把铁剑的人……
“死了死了,都死了……”
一个月过去了。
莫逍城不知道自己现在身在何方,也不知道现在外面到底怎样了,总而言之一句话,那就是他这一个月来,过着都是与世隔绝的日子。
“环儿,你师傅很久才回来一次的吗?”
草地上缓缓走着路,呼吸清醒的空气,晒着温暖的太阳,莫逍城懒洋洋的,他转头问一个大约十五六岁秀丽小姑娘道。
要是方毅锋在这里,看到莫逍城完好无损地站着,估计会气得疯掉,一个月前,他明明是看到莫逍城被唐元明一掌拍得经脉尽断,五脏重伤的,就算当今医术再怎么高明,都不可能在短短一个月内就活蹦乱跳,跟个没事人一样地坐立行走。
唐元明那一掌的功力,没有人比莫逍城更清楚,其实他其实也疑惑,自己不死都是奇迹了,居然还不止,现在已经可以正常人一样地走路了。
这个叫环儿的小姑娘,留着两条羊角辫,很是俏皮可爱,她皱了皱鼻子,道:“师傅总是出鬼没,我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我记得有一次啊,师傅出去了三个多月才回来呢。”
“对了逍城哥哥,你是不是在外面得罪了什么人,师傅把你送过来的时候,你浑身是伤,筋脉尽断,甚至五脏都移位了,要不是师傅医术高超,武功又好,你这条命就不保了。你那天真是吓死人了,我还没有见过有一个人伤得有你那么重的,也幸好你的武功够高,身体够好,要是换做其他人,早就当场毙命了。”
莫逍城听了心里一动,道:“那么说,我的这一身伤,都是你师傅一手治好的?”
环儿好像听了个很好笑的笑话似的,很奇怪地望着莫逍城,“那当然了,我跟你说啊逍城哥哥,你这次要不是我师傅的话,早就死了,神仙都救不回来。”
莫逍城淡淡一笑,也不在意环儿的夸大,点头道:“嗯,等你师傅回来,我会好地感谢他一番。”
时光冉冉,就像是手中流淌的沙子,很快就滑出手心。很快,又两个月过去了。
这两个月里,莫逍城也没有见到环儿的师傅回来,对于这个大恩人,莫逍城揣度过几次,第一,名字叫任平生;第二,是个武功不下于丹道的高手;第三,医术极为高明,第四,是个世外高人,超凡脱俗;他可是知道唐元明的武功有多么地高明,就算他和哥哥莫威城两个同为化劲巅峰的高手,也万万不是一个唐元明的对手。
而这个叫任平生的高人,认识唐元明,还从唐元明手上把自己救下来,这说明他的武功肯定是比唐元明要高的,而且当时不止一个唐元明,还有方毅锋和两个半步神变的黑人,以及几百个手持刀枪棍棒的黑手党大汉。莫逍城想象不出,能在这种情况下带着他一个奄奄一息的人闯出来,那是得要多的武功?
两个月下来,莫逍城身体好了许多,任平生以常人难以想象的手段,接好了莫逍城断裂的经脉,也把他的五脏重新温养好。但是,莫逍城还不能做太剧烈的运动,他也知道欲速则不达的道理,慢慢地养伤。
每天早上起来,他就呼吸东来的紫气,然后胎息法蕴养丹田,养好身体再说。
至于武功,虽然是废了,但还可以慢慢练回来。以他的经验和身体素质,不用多久时间就能练回来。
……
春去冬来,花开花落昔年同,莫逍城来到这个桃花源般的山谷,已经有三年了,这三年来,他与世隔绝,却不知道,在外面已经是沧海桑田。多少人为了他的人间蒸发而惦记不忘,心碎断肠,发生多少事让神州大地变化万千。
第三百三十章一蓑烟雨,任平生!
三年,人生有多少个三年?
莫逍城不知道他人生会有多少个三年,也不知道三年里究竟可以做些什么事情。反正这三年来,是他过得最不同的三年。
每一天早上醒来,他都会先呼吸东来的紫气,养身体,接着喝一口晨曦的露水,再打拳练武,过着没有纷争,没有忧郁,也没有人烟,没有打斗,没有女人,没有爱情,更加没有敌人的日子……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三年已过,他与世隔绝,仿佛忘记了自己叫做莫逍城,忘记了自己有个哥哥,忘记了在外面有个叫郭云瑶的女孩在苦苦等着自己,也忘了华夏与宝岛的战争……但他忘不了许广剑、乔治还有邹飞飞等人死在他面前的惨象,更加忘了方毅锋给他带来的滔天大恨。
这三年来,他经常在梦中被八人凄惨的样子所惊醒,每一次,八人都在对他说,要为报仇。特别是最后邹飞飞的一句“别了”,肝肠寸断,让他猛然惊醒,然后背汗淋漓。
同样,他也没有浪费这三年的时光,半年的时间,他把身体上的伤完全养好,龙精虎猛,而后的两年半,他每日练武,到现在,他重新练到了化劲巅峰的境界,而且武功比三年前还要高。
抬头望月,莫逍城喃喃道:“三年了,三年了……这三年,我才知道什么叫人外有人,丹道原来并不是武道的极致,这世界太过奇妙,人体太多秘密,非一人两人,一代两代人就能探究清楚的……”
一声悦耳的叫唤,打断了莫逍城的思绪。
是环儿。
三年过去,她从一个秀丽青涩的小姑娘,变成了一个皮肤雪白,身材傲人,倾国倾城的大美人,要是她再长两年,又是一个祸水级别的女子。而且,最重要的是,在她的身上有一种现代女性所没有的古典气质,仿佛不沾红尘,是天下下凡的仙子。
“逍城哥哥,这么晚了,你也还不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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