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是在等待援兵。”叶风笑了起来,说道。“穆阿迈尔,你回去吧,通知你们的族人,让他们都回到部落,不用再监视那些人了。”
“好的,叶先生。如果需要我们族人帮忙,就请你立即通知我们,我们一定会倾尽所有来帮助你。”穆阿迈尔十分恭敬地向叶风鞠了一躬,然后转身离开了餐厅。
“亲爱的,我说你怎么会这么悠闲,原来你早就做好了准备。”两人出了机场之后,叶风立即赶到银行取了三十万美元,然后就带着蜜雪儿逛起了街。对于叶风的举动,蜜雪儿心中颇为纳闷,但叶风却是笑而不答。直到现在,蜜雪儿才恍然大悟。
叶风笑着点了点头,然后低下头,狼吞虎咽地吃着盘中剩余的食物。
蜜雪儿拿起酒瓶,为叶风的杯中斟上了酒,笑着说道。“亲爱的,这个柏柏尔人刚才说你对他的部落有大恩,还有什么医院,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叶风犹如风卷残云一般,把盘中的食物吃了个精光,然后端起酒杯,小酌了一口红酒,笑着说道。“这件往事,说起可就话长了,我们边走边说吧。”
蜜雪儿点了点头,伸手拎起餐桌下的黑色背包,感觉异常沉重,用手一摸,不由得笑了起来。“两把AK47,还有两支沙漠之鹰,这可是沙漠作战的最佳武器。”
“还有十个AK47备用弹匣,四个手枪备用弹匣,以及两千发子弹。”叶风从蜜雪儿手中接过背包,两人一起走出了餐厅。
两人坐进吉普车,向着卡萨布兰卡机场方向飞驰而去。路上,叶风把当年的往事和蜜雪儿简单地讲述了一遍。
九年前,叶风闲暇之余,一个人来到撒哈拉沙漠旅行。途径卡萨布兰卡郊外的时候,恰好遇到被驱逐出家园的泽鲁阿勒部族。
通往西撒哈拉沙漠的路上,这些世代居住在卡萨布兰卡的柏柏尔人,拖家带口地离开自己的家园。而他们的迁徙之路,也并不是风平浪静。一批荷枪实弹的外国武装人员,一路监视着这些柏柏尔人,只要稍有反抗或停顿,便会招致那些武装人员的毒打。
看到这番情景,叶风心中十分愤怒,便伺机潜入柏柏尔人的队伍中,找到了部落长老泽鲁阿勒。经过一番询问,叶风这才得知,原来是因为在当地勘探到了丰富的油气资源,这才引来了一场血光之灾。
要想开采石油,就得取得这块土地的所有权,但是柏柏尔人并不愿意把自己的土地出让给外国石油公司。此外,这些一贯骄横霸道的石油公司,根本就没有把这些土生土长的柏柏尔人放在眼中,他们不想、也不愿意花费金钱来从柏柏尔人手中购买土地。
为了获得最大的利润,这些石油公司决定武力解决这个问题。于是,他们雇佣了一支雇佣军,武力威逼当地的部族迁徙到其他地方。
柏柏尔人并不愿意离开世代居住的土地,打算要和这些外来的侵略者决一死战,以保卫自己的家园。可是,这些手无寸铁的柏柏尔人,根本就不是那些装备精良的雇佣军的对手。一败再败,几场战斗过后,这些柏柏尔人已经损失了大半青壮年。最后被逼无奈,只得含泪离开自己的家园。
叶风生平最厌恶的就是那些仗势欺人之辈。得知事情的原因之后,叶风二话不说,当即便返回卡萨布兰卡。一夜之间,杀掉五家石油公司的经理,又把那支助纣为孽的雇佣兵首领斩杀于营部之中。
暗杀完这批首脑人物之后,叶风潜入那些石油公司的总部,撬开保险柜,取走了一千二百万美元。叶风用这批钱,帮助重新返回家园的柏柏尔人修建房屋,并为他们修建了一座现代化的综合医院,以及十多所学校。
叶风的这一番努力,不但改善了这些柏柏尔人的处境,也让处于原始部落状态的柏柏尔人享受到了现代科技文明的成果。
自此以后,华夏“叶先生”便成为了西撒哈拉柏柏尔人心目中的神。
听完叶风的讲述,蜜雪儿也为叶风的壮举而击节叫好。“亲爱的,你真好,你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男人。”
叶风没有说话,仰望着夜空中的点点繁星,棱角分明的英俊脸庞上,悄然展露出淡淡的笑容。
那笑容灿若星辰,优雅迷人。
……
第311章 卡萨布兰卡(完)
第312章 消息灵通的活口
第312章消息灵通的活口
夜幕降临,星光璀璨。
卡萨布兰卡机场附近的一条小巷里,两个高鼻深目的外国男人从一家小饭馆走了出来。
“妈的,什么破地方,饭菜真是难吃。”一个穿着蓝色夹克衫的男人朝地上吐了口唾沫,从口袋里掏出烟盒,抽出一支香烟,递给了身穿黑色西服的同伴。
“别提了,这些饭菜真是一点味道也没有,我是强忍着才把那盘食物吃下去的。”黑色西服摇头苦笑了一下,掏出打火机,先为蓝色夹克衫点上了香烟,然后又为自己点上了香烟。
黑色西服抽了两口烟,皱起了眉头,伸手揉了揉肚子,说道。“妈的,我觉得我的肚子现在有点不太舒服,是不是……”
黑色西服的话还未说完,叼在口中的香烟忽然掉了下来,紧接着,黑色西服的身子摇晃了一下,瘫倒在了蓝色夹克衫的怀中。
蓝色夹克衫一把搂住黑色西服的肩膀,神情关切地询问道。“汤姆逊,你怎么了,是不是食物中毒了。”
这时,从巷口处传来了一个平静的声音。“他不是食物中毒,而是中刀了。”
蓝色夹克衫大惊失色,借着路边的灯光仔细观察汤姆逊的脸色,只见汤姆逊脸色煞白,鼻间早已没有了气息,再伸手去摸汤姆逊的后背,一把匕首已经没入汤姆逊的后心窝,鲜血正在汩汩地向外涌出。
蓝色夹克衫更加惶恐不安,推开汤姆逊的尸体,从腰间拔出了手枪,神情警惕地望着巷口方向。
巷口处静悄悄的,灯光朦胧,晚风柔和,树木摇曳。
沙沙沙,小巷两侧郁郁葱葱的棕榈树来回摇摆着,枝叶发出一阵阵细微的响声。
一道鬼魅般的身影在棕榈树间穿梭着,身影的动作异常诡异,但又极为舒缓优雅,仿佛就像是伴随着音乐节拍而翩翩起舞的幽灵。
风起风停,枝叶来回摇摆,那道身影宛若一片随风舞动的落叶,随着枝叶摇摆的频率,风起则进,风停则止。进则动若脱兔,鬼魅般地树间穿梭。止则静若处子,恰到好处地隐身于树干之后。
妈的,这是什么鬼东西,难道是我的幻觉。蓝色夹克衫望着那个在棕榈树间快速穿梭行进的朦胧身影,心中也是模棱两可,分不清楚那个影子究竟是树影还是人影。
呼,一股海风吹来,路边的棕榈树更加摇曳不定。
忽然,蓝色夹克衫发现那道朦胧的身影,已经悄无声息地潜行到了身旁的棕榈树后面。蓝色夹克衫心中惊诧万分,不敢再有丝毫犹豫,迅速转身,把枪口指向了那棵高大的棕榈树。
“妈的,你是人是鬼,快点给我出来,不然我就开枪了。”蓝色夹克衫举着手枪,踩着方步,一点一点地向那棵棕榈树靠近。
海风渐止,棕榈树慢慢停止了摇动,小巷中又陷入到了短暂的寂静之中。
棕榈树后面没有丝毫的响动,也没有丝毫的杀气。一片肃静,静得有些可怕,蓝色夹克衫甚至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蓝色夹克衫眉头紧锁,深吸了一口气,努力缓解着心中的恐惧,向左侧兜了一个圈子,绕过枝繁叶茂的棕榈树,来到了棕榈树后面。
可是,棕榈树后面却什么也没有,空空荡荡的。
蓝色夹克衫长舒了一口闷气,心中自我安慰道。妈的,看来真是我的幻觉,那个杀死汤姆逊的混蛋,恐怕早就离开小巷了。
蓝色夹克衫恢复了平静,打算立即带着汤姆逊的尸体离开这条恐怖气氛十足的僻静小巷。蓝色夹克衫转过身,正要迈步前行,忽然却发现一个华夏人伫立在面前。
叶风背负双手,棱角分明的脸庞上挂着淡淡的笑容。“你是在找我吗。”
敌人早已潜行到了身后,不但没有发出一点声响,也没有流露出一丝一毫的杀气。蓝色夹克衫顿时惊出了一身冷汗,急忙举起手中的手枪。
唰,叶风身形一晃,电光石火之间,便已来到了蓝色夹克衫面前。未等蓝色夹克衫举起握着手枪的右手,叶风的右手已经抓住了蓝色夹克衫的右手。
咔嚓一声脆响,蓝色夹克衫的右手腕被硬生生地折断了,右手中的手枪也神奇般地转换到了叶风的右手中。
“知道用枪指着我会有什么下场吗。”叶风低着头,静静地望着手中握着的那把M1911手枪,拇指轻轻一拨枪身,M1911手枪套在食指上快速地转动着。随后,除了套着手枪的食指,叶风右手的其余四根指头放佛变魔术一般,轻柔而巧妙地拨弄着枪身。
噼里啪啦,眨眼之间,那把M1911手枪已经变成了一堆零件,一块一块地掉在了地上。
作为一个杀手,蓝色夹克衫也是精通枪械,可是眼前的这个华夏男人,却让他惊为天人。蓝色夹克衫目瞪口呆地望着叶风,声音颤抖地说道。“你,你,你就是地狱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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