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几个大队也是同样的情况,有的只有几个士兵失去联络,有的十几个,最多的一个大队,竟然有二十六个人士兵失去联络!
米国指挥官卡丁中校一下子就急了,他忙下令道:“全体注意:我们可能遭到袭击!各个大队暂时放弃原来的任务,都集结起一个个小组,小组间随时保持联络,防止敌人的偷袭!”
米国人在惊惧中,全都从埋伏地点离开,匆匆地与附近的同伴组成小队,想要以此来防范敌人的偷袭行动。
不过,米国人的情况并未因此而好转,就在他们聚拢的时候,又有许多米国士兵在移动中被一一击毙。
当最终米国人形成了一个个的作战小组时,他们无比惊愕地发现,在不知不觉中,他们战斗减员已经超过了二成!
一百多士兵,他们一枪未放,甚至连敌人的影子都没看到,就倒在了异国的土地上。
这让卡丁中校既恨且怕,他搞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他甚至都在怀疑这是不是米斯司令搞的鬼,把他们埋伏的事情告诉了那个神秘的军火商人了。
大豪杰那个强大的军火商,如果真的提前得到了消息,那么他们这些米国精锐部队,很可能就会彻底玩儿完了。
“各大队注意隐蔽,一经发现敌人的踪迹,立刻向我报告!”
“密切注意周边情况,全力搜索敌人!”
卡丁中校心中忐忑,但他还是有条不紊地下达着一个个的命令。
看不见的敌人才是最可怕的,这说明敌人的实力已经超出了他们这些米国精锐,现在他只有先组织防御了。
此时方世杰位于后方,他通过追踪机器人时刻在关注着战场上的一举一动,米国人的行动他全都看在了眼里。
“要抱团跟我斗吗?那样更好。省得我一个个去找你们了!”方世杰看到米国人正在形成一个个的战斗小组,他反而更加欣喜了。
他马上下达命令:“继续向敌人靠拢!并消灭你们前进路线上的任何敌人!”
真正的交火这时候才算是开始了。
米国人这个抱团的想法是不错的,至少他们终于有机会看到敌人了。
十来个米国人聚集在一起,他们还各自都隐藏在石头或土坡后面,方世杰的手下再想要不声不响地全部消灭他们,几乎没有任何可能。
虽然方世杰的部队开枪没有声音,但也能看到开枪时的火光,当米国人小组里有人被击中时,其他人很快就能发现敌人来自何处。
而且不但方世杰的部队有夜视仪,米国人同样也有。虽然他们的夜视仪不如方世杰的先进,但也勉强够用了。
至此,偷袭行动结束,取而代之的是真正的两强对决。
这时候,一直让方世杰感到很神秘的米军先进武器也登场了。
当方世杰通过追踪机器人的操控器画面中,看到米国方向射出了几束细而亮的光线时,他才算明白了,原来米国人竟然也拥有了少量的激光枪。
激光枪与激光炮的原理是一样的,不过由于激光枪比较轻便。所以威力也比激光炮要小得多。
很久以前米国人就研制出了激光枪,而且这种激光枪比普通枪支更加精巧。比如他们就曾经研制出来一种像钢笔般大小的激光枪,这种激光枪可以在几米的距离内穿透衣服,并能灼伤皮肤和肌肉。
可惜由于能量不足。这种激光枪的射程只有区区几米,就算是近身偷袭,也只能偷袭敌人的眼睛等要害部位才具有较大的伤害力。
现在方世杰所看到的米国人的激光枪,已经不再是那种小儿科的玩具了。而是射程超过一千米的强力武器!
这些米国士兵中,只有百分之五左右的人配备有激光枪,说明他们的产能上不去。或者是由于成本太高,暂时还不能大规模制造。
“报告一下敌人激光枪的威力!”方世杰命令道。
很快,就有几个特种兵向方世杰汇报。
“报告指挥官,我有幸被敌人的激光枪命中,不过还好,防弹衣的性能很不错,几乎没有半点损伤!”
“报告指挥官,我查看了一下被敌激光枪命中的一棵大树,上面的弹孔差不多有两寸半深!”
“报告指挥官,敌激光枪打中一块岩石,上面的弹孔约有十五毫米左右!”
方世杰把属下报告上来的情况综合分析了一下,惊讶地发现,这些激光枪的威力大大出乎他的意料,米国人的激光枪技术已经基本成熟,现在欠缺的只是数量罢了。
“既然他们都用上了激光枪,那么咱们也就不客气了,所有人注意,拿出来你们的激光枪来,让敌人瞧瞧咱们的激光枪威力如何!”
之前他的部队偷袭米国人时,由于怕激光枪的光线暴露目标,所以仍旧使用的是比较低级的枪支,现在既然都打起来了,那么也就不需要再遮遮掩掩的了。
今晚这场不为外人所知的地下战场,注定会载入史册,因为这是地球上第一次激光枪战,而且是双方都拥有激光枪的战斗。
这是一场真正的激光枪对决!
这些米国士兵终于见识到了偷袭者们激光枪的威力,只一枪,一个米国人的胸膛处就被洞穿了一个血洞。这个小洞自前心到后背,两面都喷出了血浆。
米国人惊惧不已,这可比他们的激光枪威力大多了!要知道,他们可全都是穿着防弹衣的!
当卡丁中校发现对方也拥有激光枪,而且装备的数量还远远超了自已部队后,在无比惊惧中,急忙联络上了指挥部,把这个消息汇报了上去。
而米军指挥部更是在第一时间就把这个消息送达到了五角大楼。
虽然很多米**官都对此十分惊讶,但阿巴马总统却似乎早就预料到了会出现这种情况。
既然激光炮都有了,那么激光枪又算得了什么呢?就像米国一样,这在技术上并没有任何困难,只是成本等各方面因素制约,才不能大量生产装备。
显然,那个神秘的军火商人再一次走到了米国人前面,他们的激光枪不但威力更大,而且好像也已经大量装备了。
阿巴马总统与国防部大员们商议了一下,马上就命令大量采购激光枪,争取把它的成本给降低下来。
至于东南亚那里的战事,阿巴马这次并没有提出空中支援的提议。那里距离华夏太近,战机如果从星加坡起飞,中间还隔着另外的国家,阿巴马认为派出大量战机前去支援是很不恰当的。
“与米斯那个该死的家伙联系一下,看能不能让他们出动部队为我们解围。同时,这也可以从侧面了解一下,是不是他把我们的军人给出卖了!”阿巴马总统说道。
其实米国人也知道,他们这次给予米斯的好处足够多了,米斯应该没有出卖米国的理由。而且区区一个米斯,敢得罪米国这么一个庞然大物吗?
但就算是米斯派出部队支援那数百名米**人,他们那些乌合之众,又能起得了什么作用?
人人都明白,只怕这几百名米**人,又要陷入一场苦战了。
米国高层,包括阿巴马本人,在与这个军火商的对抗中一次次地失利,但他们却又不得不一次次地展开捕杀行动,这对米国人来说,几乎就像是一个宿命。
为了米国乃至于整个地球的安危,米国必须要击杀这个军火商,除此之外,他们没有别的选择。
这时候的方世杰,仍然在观察着战场上米国人的动向,他发现米**人在遭到了激光枪的打击后,不知道是由于害怕,还是什么其他原因,都个个伏倒在一处处掩体后,很少进行还击了。
方世杰笑道:“你们不敢动了?那么该我的部队冲锋了!”
第411章最失败的伏击战
方世杰给部队下达了冲锋了命令后,这百十名特种兵立刻就向米国人的部队冲了上去。
这些特种兵三五个人一组,并不像是人们想像的那种类似人海战术的强攻,而是利用各种地形,如兔子般向前跳跃,如恶虎般迅猛灵活地前进,让米国人很难捕捉到他们的身形。
米国人很快就发现敌人的行动异常,这是想要强攻的样子。
见此情形,米国士兵全都打起了精神,严阵以待,要以人数上的优势进行顽强抵抗。
方世杰手下部队并不只是一直前进,他们在前进的时候也在时刻注意着米国人的情况。只要有米国人敢于冒头,他们手中的激光枪马上就会招呼到米**人的头上。
米国这种小组虽然人数比较多,但他们处于绝对的劣势。米国人的激光枪偶尔射中一个敌人,却意外地发现对方仍然活蹦乱跳的,可如果米国士兵中枪,却再也没有活命的机会了。
“他娘的,这仗没法打了!”有米**人在发现了这个情况后,在害怕之余,也十分地恼火。
有同伴马上附和道:“对!这简直就像是拿砍刀对付冲锋枪!”
“他们有激光枪,咱们也有激光枪,为什么咱的就不如他们的威力大呢!”有人愤愤不平地道。
“是啊!咱们的激光枪应该威力还算是可以的,我试过的,比普通步枪还要好使,怎么一上战场就拉稀呢!”
虽然米**人牢骚满腹,但他们的战斗意志还是挺强的,至少他们在人数占优的时候,还没人提出投降这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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