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令路易感到厌恶的是,这些狼人虽然无法对抗外来的敌人,祸害凡人倒是很有一手,在热沃日的狼人一年要杀死数百个成人,拖走尸体或是将其撕裂后留在原地,带来极大的恐慌与不安,不止一个村庄因为“狼灾”慢慢地被荒废掉了,对路易看来说这是一桩不可饶恕的罪过。
在得到塞尔维亚狼人的忠诚后,拉瓦利埃尔夫人率领着族人扫过大半个法兰西,他们的战果除了死掉的之外几乎全在这里了。法兰西狼人虽然无用、可憎,但狼人和狼人之间的根本还是一样的。
路易微微闭上眼睛,走入蒸发后形成一片银色雾气的药水,这种药水可以消除人身上的所有气味,免得狼人记住他们身上的味道。
经过了这道手续,他们就可以看到狼人了。
在原先可能被用来储藏麦子的洞窟里——没有窗户,四面都是坚实的岩壁,狼人的爪子或许可以抓下表层的碎页,但要想掘出一条足够他爬出去的通道,不可能。而且这只浑身覆盖着红棕色的毛发,四肢廋长,被截去了指骨的狼人饮食中都混杂着德龙家族用来麻痹魔兽思想的药物。
他看上去更像是一条鬣狗而不是一只狼。
不过从外表上来说,他也不是很糟糕,这里的巫师与医生就算有一些道德败坏,以虐待其他生物为乐的家伙,也不能损坏国王的财产。他被打理得挺干净,除了被实验和困缚的地方有毛发掉落、皮肉开裂等无法避免的伤害之外,身上也没有什么多余的疤痕,只是一看到,一听到有人靠近这里,他就不禁夹住了尾巴,开始哀鸣起来。
在他的黄色眼睛里,你甚至看不到太多的憎恨与愤怒。
德龙家的巫师走过去,手持着一根短短的魔杖,他们之间的铁闸门徐徐升起,狼人几乎贴附在地上,一动不动。
“是因为必须保持这种形态吗?”路易问道,他见过拉瓦利埃尔夫人狼形和人形的样子,人形按照他的审美来说,不算坏,很有风格与韵味,狼形也很美,这种……近似于半狼半人的样子,但又不似塞尔维亚狼人那样皮毛丰厚——稀疏的毛皮下可以看到遍布凸起颗粒的皮肤,看上去实在是令人感到有点恶心。
“只有最强壮,意志坚定的狼人才能变幻成巨狼。”巫师说,“他可以变成一个瘦弱的人类,但在那种情况下,实验结果是无效的。”毕竟他们要实验的武器只会在对付狼人的时候用到。
国王观看了之后的实验。
这时候的实验也没有什么科学性与系统性可言,巫师与医生们尝试的也不过是人们流传的几种对抗狼人的方式罢了——现在他们可不是在研究狼人,只是要确定如何才能快好地杀死狼人。
要对抗狼人,办法有很多,在这方面他们也远不如血族与巫师——民间常用的方法有三个,一个是呼唤对方的真名,这方法不能说错,因为狼人无论保持半人半狼还是狼形,都需要集中精神与注意力,一旦被叫出真名(意味着在凡人间的身份被揭开)
一些意志薄弱的狼人就会恐惧到无法继续保持狼人形态变化成人类,也就不具威胁性了,但这种方法也有问题,有时候反而会让狼人在恐惧中发疯,彻底失去控制后他就是一头真正的野兽了,其结果不言而喻。
第二个方法是在他的额头画十字架,或是敲三下。这种方法无疑只能对被抓住的狼人有用……
第三个方法就是大喊大叫,以及强光,火焰——当初面对狼人围攻,玛利就让路易的侍卫烧掉了倾倒的马车来拖延时间。这点和吸血鬼相似又不相似,吸血鬼厌恶强光是因为强光往往代表着阳光,也就是他们的天敌;狼人厌恶强光,和他们厌恶洋葱、蒜头差不多,是因为他们过于灵敏的嗅觉会受不了,又及,吸血鬼忍耐不了这两种东西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但在对银器的抵抗上,狼人又远远无法与吸血鬼相比了,只有低级的吸血鬼幼儿会被银器灼伤,至少路易不止一次地看到过阿蒙和提奥德里克握着银酒杯,还有十字架,等阶高的吸血鬼也能忍耐上一段时间,但狼人都会被这两者威胁到——银子弹可以贯穿他们坚韧的皮肤与厚实的毛发,十字架也会留下深深的烙印。
第四百零三章 布雷泽城堡的研究所(下)
路易不是那种有特殊嗜好的人,他只看了结果——也就是一系列的演示,确定医生与巫师们送上来的报告都是如实无误的,就起身离开了,他们的时间不多,还有有关于吸血鬼和巫师们的情报需要呈报。
这里只有寥寥几个“贱民”——也就是没有亲长,一“受拥”就被抛弃的怪物,还有诺菲勒族群的几个吸血鬼,前者不必说,从来就是血族的弃儿,后者因为失去祖地,圣器,只能在地下排水道与墓穴里生存而被其他氏族视若拖累与羞辱——加上路易十四的驱逐令,他们无法成群聚居,只能四散而行,是不是少了几个谁也不知道。
对吸血鬼威胁最大的还是阳光,虽然无法拿到高等阶吸血鬼的资料,但只要对比一下普通弩箭,普通子弹,普通火焰,银子弹,魔法火焰与阳光对吸血鬼的损伤程度,也就一目了然了,阳光对低阶吸血鬼的伤害几乎是不可逆并且会蔓延的,可以说,低阶吸血鬼碰到阳光就像是冰霜碰到了滚水。
血族终究不敢走到最后一步,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吧,就算路易被他们杀死,他的继承人,不管是小路易,还是奥尔良公爵,都一定会疯狂到掀开每一个屋顶,让阳光照到每一个角落——人类的数量,终究是太多了,对吸血鬼,对巫师,对狼人都是如此。
还有一项实验,也就是加了抗凝剂的血,是否依然可以成为吸血鬼的食物呢。
答案是可以,不过名字虽然是抗凝剂,但其中大部分还是巫师的功绩——防止血液凝固的毒药与延续生命的药水,融合在一起后就可以保证皮袋中的血液可以保持十二个小时以上的“新鲜”,这段时间看似短,但如果只是被路易用来与血族交易,已经足够了,不管怎么说,最主要的也不过是要避免人们对采血的怀疑——放血治疗一直持续到了十八世纪,血液的来源无需忧虑,平民们要做一次放血治疗可不容易,要一大笔钱呢。
这些血喂给了“贱民”与诺菲勒吸血鬼后,他们并未如那些喝了“死血”的吸血鬼那样面色青黑地死去,只是——“他们抱怨说这些血真是太难喝了,有的酸,有的苦,还有一些像是尿水。”一个医生说。
路易瞥了他一眼,这不是别人,正是马尔比基,真没想到他竟然大胆到这个程度,“他们之前难道喝过那些东西吗?”
“我不知道,陛下,”马尔比基说:“但我有个猜测——他们看上去还挺高兴的,好像他们在喝活人的血时只能尝到一种味道。”
“你问过他们吗?”
“他们说就是血的味道,没有什么区别,少女的血也未必更甜美,老人的血也未必更苦涩。”马尔比基说:“我还问过他们如果吃点人类的食物,那是什么味道呢?”他自问自答道:“就像是在吃一片虚无的空气。”
“你难道还想给他们准备一份菜单吗?”
“有什么可奇怪的呢,陛下,您都打算豢养这群恶犬了。”
“你只是一个凡人,不害怕吗?”
马尔比基的眼睛闪闪发亮:“作为一个医生,一个研究者,”他说:“唯一能让我感到害怕的是无法追索到最后的答案。”
那时候他从意大利跑到法国来,也只是因为听说路易十四是个慷慨的君王,当时他因为在研究解剖学而被教会惩罚,不得不放弃原先的工作到比萨大学教书,但就算是在比萨,他还是无法放开手脚做研究,周围总是充满了警惕的眼睛,稍有行差踏错,就有教士给予严厉的警告,他也找不到可靠的资助人——显微镜的镜片可是很贵的!更别说尸体也所费不赀,他要的尸体都必须是最新鲜的,那些干瘪了的和腐烂的尸体毫无裨益。
不过为了研究,为了答案,他倾家荡产也不在乎,直到一个同僚提醒他说,他接受的尸体是不是越来越新鲜了……
马尔比基差点就被作为谋杀的同案犯被送上了法庭,他这才终于下定决心跑到了法国,有了国王的庇护,他不但可以继续快乐与随心所欲地做研究,还能免于良心发痛——这里的实验“材料”都是十恶不赦的罪犯,他们原本应该被酷刑折磨而死,现在他们所受到的惩罚也不过是分尸罢了——就是分得多了点。
“我也希望能够得到一个或是很多个答案。”路易十四说,“但别忘了最终的目的。”
马尔比基退后一步,向国王深深地鞠躬,他是意大利人,而意大利人……每个意大利人都渴望着一个强有力的国王来统治他们,结束意大利四分五裂的悲惨局面,虽然这位国王是法兰西的,但如果是他,他的长子科隆纳公爵或许能够达成他们的愿望也说不定。
国王的最终目的当然就是为了永远的恒定与安宁,为了这个目标,任何一个能够动摇其统治的存在都不该存在,也许在他有生之年,他无法达成这个愿望,但只要有一个开端,他的后人总能推开这些荆棘与乱石,为人类留下一条坦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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