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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我为帝 [全本校对] (兴霸天)


  姑苏城的好处,远的不说,最立竿见影的是移民。
  移什么民?
  移世家大户!
  伍子胥建议吴王阖闾,待得姑苏建成后,就将全国的富户大族,都迁往新城居住,彰显其威的同时,也可就近约束,控制这些豪门大族。
  要知道世家弟子与底层庶民最大的区别,就是他们能修炼神术,制造灵器,布置大阵。
  所谓阶层,是这样划分开来的,比起血统更加难以撼动。
  尤其是一些流传悠远的大家族,在某座城池中传承了数百载,阵法护持,内蓄家丁,都有了仙武大汉天下八大世家的雏形,可谓根深蒂固,难以撼动。
  同样他们也是心向旧王,能成为庆忌复国的资本,只要庆忌展现出威逼国都的姿态,保证有世家作为内应。
  可现在,国都换了。
  新的吴王让搬家,搬是不搬?
  搬了,阵法转移,家族元气受伤,自顾不暇;
  不搬,那就是明显和新王作对,抄家灭族,灭顶之灾。
  当真是好手段。
  所以此时窥探的,自然是那些世家大族的子弟和门客。
  他们不见得有那个胆子破坏姑苏城的建设工期,所求的也只是早做准备。
  然而伍子胥故意当作不知,为的就是杀鸡儆猴。
  “请先生救我!”
  眼见伍子胥痛下杀手,一位世家子放声大吼,随着一道轻悠的叹息声,一缕剑光如羚羊挂角,如惊鸿乍现,闪至场中,对着伍子胥心口刺去。
  “御剑术?”


第二十六章 袁公越女
  “相国!”
  那剑光上抵穹苍,下绝地际,悠然斩落,予人无可抵挡之势。
  这一刻不知多少吴国卫士大惊失色。
  伍子胥是相国之尊,若是伤在这里,吴王降下罪来,谁能担得起。
  “来得好!”
  然而伍子胥不惊反喜,长啸一声,手中一道光华夭若游龙,闪烁无方。
  他的武器,也是剑。
  且是三尺长剑。
  这个时代的剑器,是越长越难铸造,寻常的护身佩剑只一尺有余,更偏向于长匕首,士大夫随身的佩剑则在三尺,却是装饰性的佩剑,因质脆易断,不能用与搏击,只是和袍、佩玉并列为随身穿戴的标志。
  然而伍子胥手中的长剑,显然是灵器法宝,剑身呈青碧色,剑柄铸成龙形,道道神纹流转,引动天地灵气,铮然一声,硬生生地将飞剑荡开。
  不仅如此,伍子胥一剑破空,向着云层扫去。
  亮剑相交,一位老者现出。
  此人的长相颇为奇特,前额突起,双目深凹,颧骨高耸,嘴巴咧开,乍一眼看去,就像是头猿猴。
  但他的腰杆挺得笔直,手持一柄长剑,如一泓秋水流泻。
  “原来是鲁国袁公,听闻你极好剑器,是这柄承影剑买通了你,来吴国做细作?”
  伍子胥冷冷一笑。
  含光承影,乃当世名剑,价值连城。
  伍子胥可是清楚得很,此剑数年前落在了吴国大世家任氏手中,现在被袁公执掌,显然双方有了交易。
  “见过伍相国,他们还有大好年华,相国何必赶尽杀绝,不留余地?”
  袁公行礼恳求,那些世家子也悬于空中,身体瑟瑟,不敢动弹。
  “罪就是罪!留有余地?荒谬!”
  然而伍子胥断然拒绝,白发飞扬,毫无怜悯之心,挥剑杀上。
  剑本是君子之器,伍子胥也是贵族士子出身,此时却在满腔杀意的推动下,变得凶悍绝伦,势不可挡。
  他奔袭的步伐,如龙马践踏,又有战马铁蹄之声,敲碎虚空,剑风瞬间就到了面前。
  袁公暗叹,虚握承影,不见他如何动作,身前已是旋出一片剑光之幕,刚柔相济,生生不息,将伍子胥的剑意包裹其中。
  如此守势,堪称密不透风,滴水不漏。
  然而伍子胥嘴角一扬,手中的剑器陡然爆发出万千锋锐,直接将光幕撕开。
  那股直慑心神的凌厉杀意,令周遭旁观的世家公子和吴国卫士骇然退开,只觉得自己的灵魂,都要被切得粉碎。
  袁公首当其冲,也不得不飘退。
  伍子胥得势不饶人,中宫直取,扩大优势。
  百招不到,袁公就左支右绌,落入绝对的下风。
  “这白头发的好凶,明明那老人家相让,他反倒如此咄咄逼人!”
  龙葵看不过去了,吐着舌头道。
  “相让倒不至于,这种对决,不敢杀人的,必然要败!”
  顾承微微摇头。
  袁公之所以不敌伍子胥,与两人的剑术无关,纯粹是战意高下。
  伍子胥仇焰烈烈,袁公心怀谦畏,剑乃凶器,自然是前者更能发挥威力。
  伍子胥是公认的复仇之神,历史上第一个掘墓鞭尸之人,他的人生,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就是楚国的贵族子弟,他父亲是楚国的太子太傅,对这个儿子的评价是:为人刚戾忍,能成大事。
  第二阶段就是家族陷于权力斗争中,全族被灭满门,仅伍子胥一人逃出,复仇之路由此展开。
  他最先逃到宋国,宋国正逢内乱,没法出兵,又逃到郑国,郑君收留了他,却不同意借兵,他报仇心切,就蛊惑郑国权臣叛乱,结果事败,又逃到吴国,靠吹萧乞食活命。
  庆忌的父亲吴王僚认可其才华,封为大夫,可吴王僚也不愿意为他出兵,于是伍子胥又投靠公子光,献计杀了吴王僚。
  如此不忠不义,两次背主的行为,和吕布的区别,就是他没认义父。
  这种极端与疯狂,一直到攻入楚国都城,将已经死了的楚王,从坟墓里刨出来,鞭尸三百,才算平息。
  自那之后,伍子胥进入人生第三阶段,才是吴国的重臣,帮助两代吴王东征西讨,功勋赫赫。
  不过后来吴王夫差不听他的劝告,放过越王勾践不说,还听信谗言要杀他,伍子胥自尽前,让门客挖下他的眼球,悬于姑苏东门之上,以观越寇灭吴,夫差大怒,险些也要鞭尸。
  那是后话,现在的伍子胥,处于第二阶段,为了报仇,不择手段,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别说区区一个袁公,将吴国贵族世家统统灭门,都不会眨一下眼睛。
  “王兄,我们帮帮那老人家吧!”
  眼见袁公即将落败,龙葵路见不平,准备拔刀相助了。
  吴国内乱,只会对姜国有利,换成平常,顾承不会出手,但从袁公的身上,他察觉到一股熟悉的气息。
  那是无尘剑意。
  即便已经微弱到极致,但此人御剑之术的根源,竟是来自于无尘。
  “好!”
  有鉴于此,顾承反掌按下。
  一道如云似水般的剑华,席卷天宇。
  刚刚打下根基的姑苏城猛然一震,无数砖石上的神纹耀起,流转结聚,结成一座浑然一体的剑阵,当空落下。
  好像茫茫黑夜里闪过的一道雷霆,撕裂长空,照亮万古,霎那之间,刚才还凶威赫赫,不可一世的伍子胥砸入地面,激起漫天尘土,袁公被那剑光一卷,消失无踪。
  世家子和卫士都呆住了,半晌后前者才呼啦一下,作鸟兽散去,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得以平息。
  而袁公天旋地转,已是来到了长江江面之上,眼前是一对璧人,正微笑着看着他。
  “那一剑,是公子所为?”
  他胡须轻颤,激动得不可自己,又有种朝闻道夕死可矣的满足感。
  “不错!细细体悟,剑术当可登堂入室,成为剑道宗师!”
  顾承点了点头,发问道:“你这御剑之术,是何人传授?”
  “这……”
  袁公面色数度变化,终究不敢说谎,老老实实地道:“老朽十年前在越国偶遇一位越女,得她点拨,才有了这以气御剑之法!”


第二十七章 勾践机缘
  “越女么……”
  顾承带着龙葵,一路游山玩水,向越国而去。
  金书中的越女剑阿青,被誉为第一高手,剑法堪比天人,其原型就是越女。
  越有处女,剑法天成,居于山林,授以士兵,助勾践灭吴,越王称当世莫胜越女之剑。
  越女剑法不仅被传得神乎其神,其中还有许多颇富神话色彩的记叙。
  比如越女在去见勾践的途中,遇到一位老者名袁公,两人切磋,老者不敌,飞上树,变为白猿,遂别去。
  这对后世的文学创作影响颇深,蜀山剑侠传里,李英琼的大弟子也是一头白猿。
  其实再传得神乎其神,历史上越国能灭吴,真正的原因不在于剑术高下。
  吴越的差距,无论是军事实力,还是国力对比,都是天差地别,正常情况下,一百个越女教导,全民皆兵,越国也打不过吴国。
  但范蠡够阴,勾践够狠,西施的美人计不说,勾践的忍辱负重,可不是历史课本那样简单,献上王后,尝粪卜疾,施尽一切手段,取悦夫差。
  眼见勾践头冒绿光,嘴里吃屎,吴王夫差这才相信,膨胀后南征北战,不断消耗国力,结果越国趁着夫差率领精兵北上会盟,仅留老弱和太子时,突然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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