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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我为帝 [全本校对] (兴霸天)


  而子乃圣者之称,皆是所学领域中最强者,在如今的战国末年,可称子的唯有两人——
  荀子与韩非子!
  儒家大道,由荀子亲身验证,何其幸也!
  这一刻,顾承所驭器灵双袖一展,郑重一礼。
  六艺之中,礼为第一!


第七十八章 教化万民
  “宾!”
  礼艺有五礼,祭祀之事为吉礼,丧葬之事为凶礼,军旅之事为军礼,宾客之事为宾礼,冠婚之事为嘉礼。
  此时老者行宾礼,气势滚滚而至,威而不严,令人心折,却是无形中反客为主,仿佛他才是儒道的真正传承,小圣贤庄上下,都成为了鸠占鹊巢的小人。
  这种直撼心灵的冲击,让伏念和颜路都身形颤动,豆大的汗珠从额头淌下,衣裳早被浸湿。
  “君子贤而能容罢(pí),知而能容愚,博而能容浅,粹而能容杂!”
  然而就在这时,荀夫子开口,朗朗声音,传遍整座六艺馆。
  人无完人,金无足赤,这番话正是暗讽老者一入小圣贤庄,就咄咄逼人,无容人之量,失之于礼,现在反倒行以宾礼,不是君子所为。
  不仅是嘴上的驳斥,荀夫子双手围拢,同样一礼。
  这一礼非六艺中威严肃穆的祭祀礼仪,而是蕴含着主人欢迎客人来访,探讨学问,交流思想的诚挚与热情。
  何为君子?
  以仁为恩,以义为理,以礼为行,谓之君子!
  两相对比,老者所行的儒家六艺就拘泥于形式,反倒受其驱策的天地元气,转向荀夫子一方,隐约间有华美乐声响起,鸾鸟和鸣,泉水潺潺。
  “请指教!”
  别说儒家上下叹服,顾承也借由老者开口,语气中透出欢欣。
  但天地金桥并没有放弃。
  这件水镜学宫的玄器,其内的器灵或许也是某位儒家先贤,但显然没有认可荀子之意。
  因此他再度双袖一展。
  这一展,周遭的云气竟然飞速涌动,在身前形成一道虚影。
  这虚影高冠古服,面目端方,仿佛老者体型的放大,又似乎融汇了天下万千读书人的信念,无数意志的加持,那气息震撼着每一个观战者的心灵。
  公孙玲珑庞硕的身躯连连后退,嘭的一下翻进水里,儒家弟子心旌动摇,瘫倒在地,伏念、颜路和张良的脸色也变得惨白,摇摇欲坠。
  “吉!”
  只因老者这次施展的,是儒家六艺中,最强的一式。
  礼为六艺之冠,吉是五礼之冠。
  祭祀天地神鬼!
  顿时间,风起云涌,世界的意志仿佛都被加持到这虚影之上,流露出一股天人合一,执掌苍穹的无上气魄,再徐徐拜下。
  这一拜,是真正的天地之力,大道之下,无可抵挡!
  “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
  然而荀夫子对于天人之间的关系,看得却是极度的冷静。
  天不为人之恶寒也辍冬,地不为人之恶辽远也辍广,在荀夫子眼中,可制天命而用之,也就是说,人类只要掌握了自然规律,就可以利用它为自身服务,而不是把人的意志,强加给天,去改变规律。
  这种观点无疑是对礼的“亵渎”。
  吉礼之所以是五礼之冠,正是因为它是对苍天的祭祀,结果荀夫子反过来要用天。
  顾承却露出赞赏。
  在后世之中,许多儒家学者尊孔孟贬荀子,斥责他背离了孔孟儒学真传,而走入异端他途,实则这才是真正的继往开来,融会贯通,创立属于自己的新学派。
  “大道之势,从来不是墨守古礼,随波逐流。”
  因此面对吉礼的庞然威压,荀夫子步步前进,不急不缓,充斥着永不动摇的决心。
  礼,也是理!
  天大地大,道理最大!
  既然是儒家较量,便以理服人!
  这一刻,老者躬身,荀子行步,两位儒家宗师级的人物争锋相对,此前消散的书文金字,再度浮现。
  文气四溢,精神融入,洋洋洒洒,字字珠玑。
  两人的思想,正式碰撞。
  “咦,这天地金桥的器灵,是董仲舒所化?”
  顾承既在战中,又是俯瞰全局的旁观者,荀夫子所现的自然是《荀子》,老者周身的金字,却是《春秋繁露》。
  这天地金桥的器灵,竟也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人物。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董仲舒。
  这位大儒在后世可是毁誉参半,因为他把儒家神学化,变成了一家独鸣的官学。
  他认为“天”是最高的神灵,是有意志、知觉,能主宰人世命运的人格神,是为“天人感应”说。
  他还吸收法家、道家、阴阳家的思想,构建了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体系,为君主代表天意进行统治,提供了理论根据。
  若从皇权的角度来看,董仲舒的学说无疑是极为合适的,毕竟西汉开国的那一百年,可是极不太平,国内时常发生叛乱,直到意识形态的统治后,皇权才是彻底稳固下来。
  但这种学说,确实是偏移了儒家的本意。
  当他碰上了儒门宗师荀子,又会如何?
  没有激烈的碰撞,没有惊天动地的声响,董仲舒头顶的虚影,直接崩塌了。
  “我之过也!”
  这位器灵怔然许久,拱手一礼,化虹消失。
  敬佩。
  愧疚。
  “不论贤愚,教化万民,宏愿抱负,知行合一!”
  顾承闭上双目,默默体悟。
  站在他的立场,纵观上下五千年,无论是荀夫子还是董仲舒,都是时代的需求,应运而生,所以他不看对错,而是汲取两者之长。
  得此儒家大道之力,天枢十二卷方能以最快速度普及,不论贤愚,教化万民。
  “走吧!”
  公孙玲珑好不容易爬上岸,抖了抖身上的死鱼死虾,火冒三丈之际,就见公孙龙背负双手,向着庄外走去。
  “爷爷,我们不是要激荀夫子去往楚国的么?”
  她不解地问道。
  “何必自取其辱?”
  公孙龙叹息道:“他是真正的宗师,我不及也,然我名家之道,又在何方?”
  接下来的数日,公孙龙都在苦思冥想,再无来时的意气风发。
  直到即将出齐国边境,前面突然出现一队士兵拦住,为首者是个高瘦阴鹜,气质大异于常人的男子,尖声道:“法令规定,不许带马出关!”
  公孙玲珑这些日子心头正堆积着怒火,闻言大怒,砰的一下跳下马车:“区区小卒,也敢拦我名家之马,看我怎么戏耍他!”


第七十九章 指鹿为马
  铮!
  眼见一个胖大女子砸在地上,士兵们条件反射似的举起长戈,齐齐对准公孙玲珑。
  “面对我这个纤纤弱女子,你们紧张个什么劲呐!”
  公孙玲珑对车夫道:“去,将踏雪给牵过来。”
  “你没有听到么?”
  兵士大喝:“法令规定,不许带马出关。”
  “哎呦!兵哥哥请听我说!”
  公孙玲珑摇摆着腰肢,刚刚凑过去,那群士兵就哗啦一下退开,为首之人侧身负手,由副手开口道:“别让我们重复第三遍,否则你就别想出关了!”
  公孙玲珑将身体往后挪了挪:“兵哥哥,我不是在顶你嘴,我是在跟你讲道理,看!”
  哒!哒!
  马蹄踏地的声音传来,只见车夫牵出一头白马,毛色纯净,神骏非常。
  这匹白马自从被公孙龙借势发挥,一举成名,可被当作了宝贝,赶路的马匹经常被累死,它从来都是跟在后面溜达的。
  “此白马名叫踏雪。”
  公孙玲珑笑道:“这个世上,马的颜色繁多,白黑褐黄灰,各色皆有,但白马总是最神骏的,如果你的坐骑是一匹白马,借给人一天,结果第二天还回来一匹黑马,告诉你都一样,反正都是马,你能同意吗?”
  副手一怔:“这自然不能!”
  公孙玲珑道:“万一那人说白马是马,黑马也是马,因此白马就是黑马,那你能接受么?”
  副手下意识地道:“胡言乱语,不能接受!”
  公孙玲珑掩嘴笑道:“这就对了嘛,白马不是黑马,那么反过来说,马不等同于白马,马也不等同于黑马,对吗?”
  副手觉得不对了,却又说不上来哪里不对:“这……”
  公孙玲珑一锤定音:“既然说马不等同于白马,那我说这匹白马非马,难道有什么错误吗?法令规定,不许带马出关,又与我这白马何干呢?”
  副手道:“等等!等等!让我想想……”
  别说是他,就连那些士兵脑子里也都是马。
  乍一听起来,公孙玲珑的每句话都对,但讲到最后,得出的结论却显然不太对了。
  实际上,白马非马的关键,在于“是”与“非”两字的概念。
  要硬说,白马是两个字,马是一个字,白马确实不等同于马,但人们的普遍思维中,白马又是属于马的,所以这个辩术听起来很荒谬,其中又蕴含着逻辑与哲学上的思维。
  当然,在公孙玲珑口中,这就是一种诡辩罢了,公孙龙讲述的,可要比她深奥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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