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一章 选择队友的重要性
南部一共发生了两件大事。
第一件是作为布鲁诺老巢之一的牧羊人酒吧遭到了不知名人士的袭击,九位驻守冠军重伤昏迷,不过这件事对大部分吃瓜群众来说并不能影响到他们的根本利益,也就只有直接受到袭击的人贩子们在地盘上哭天抢地;第二件,则是大竞技场的规则由于林秋的出现发生了改变,为了避免赛事早早失去悬念,后续的单人赛制改为了团体战,团队三人,以三局两胜的方式决定晋级。
而第二件事,才是斯培坦恩人民疯狂议论的话题。
因为理论上来说,只要林秋再寻找到一名神级队友,就算他们奶奶作为第三人出场都能夺冠。
当然,这些事在莉莉丝将伯恩与塞纳揍得晕头转向之后,才从他们口中听到的消息。
这个消息也让不少选手为之一振,林秋是这一届选手中当之无愧的最强,但他的队友就未必有那么强了,三局两胜,这个变化让原本已经钦定的结果突然间变得微妙起来。
那么,面具小子能找到强劲的队友么?
“咳。”莉莉丝轻咳一声:“既然你诚心诚意地请求了,本小姐就勉为其难地打赢你吧!”
论自说自话的能力,莉莉丝绝对是顶尖的,当初她就像现在这样自说自话地把林秋拉进了理查德王子的阵营,坑了他之后,她就完全忘记了当初信誓旦旦的约定,整天跑去和索菲亚公主玩『Pokemon-Go之贺露提雅大冒险』了。
这几个多月下来,友军势力没拉拢多少,倒是奇奇怪怪的珍稀魔物抓了一箩筐,林秋偶尔去『魔物养成结社』打卡报道的时候,发现场地里的奇怪魔物估计比结社的成员都多。
如此劣迹斑斑之下,林秋还会同意莉莉丝的要求么?
当然会了。
所谓矮子里面挑高个,莉莉丝再不靠谱,也总要比那些一进赛场除了感叹『这……这是何等惊人的破坏力!』然后被莫名其妙绝招打得不省人事的龙套ABC联盟强力一些。莉莉丝本身实力介于蓝阶与紫阶之间,拥有名剑的加持,虽然不具备冠军级别的实力,但对付一些普通的货色还是绰绰有余的。
就算是在『肯』的地盘,想找到一名拥有皇家骑士实力以上的队友也着实不易。
既然莉莉丝自告奋勇,那么接下来一个名额的选择就尤为重要了……
“不,别这么看着我,我是不会选你的。”
林秋毫不犹豫地否决了理查德王子“含情脉脉”的眼神,他的战斗方式特立独行,尤其是他刚刚在刺客公会入侵事件中展现出了不俗的战斗力,只要他把『不稳定水晶』丢出去,十个贵族里面有十二个都能立刻发现他的身份。
而斯培坦恩,是阿尔伯特王子的地盘。
你一个敌对势力的王子孤军深入地来到敌军大本营,还在光天化日之下暴露自己……林秋保守地估计,届时前来刺杀他的刺客加起来能绕大竞技场五圈。
“哼哼,面具小子,事到如今我们也不能再保持沉默了。”
被莉莉丝揍得再起不能的伯恩颤颤巍巍地伸出右手,说出了与自己状态截然相反的话来:“就让我来助你一臂之力吧。”
“不要。”
林秋拒绝得比之前更为果断,之所以拒绝理查德是考虑到政治方面的种种因素,而拒绝伯恩的理由就简单许多了:“我们团队不需要一个连『铁甲犀牛』打不过的选手,更不需要一个偷内衣的变态。”
维京人岛屿上,这货被白骨姬转生出来的魔物追得满沙滩乱跑的场景还历历在目,伯恩实力在他心目中注定是翻不了身了。
“你……你血口喷人!”
“是……是啊!骑士的事,怎么能叫偷呢!”
伯恩和塞纳异口同声地回应道。
“莉莉丝,你不是说商会有好几位圣殿骑士么?难道现在连一个派的上用场的选手都找不出来?”说到团队的第三人,林秋也有些苦恼。如果赞恩没有被英普揍得半身不遂的话,他倒是一个不错的人选。
根据他的观察,『肯』的地盘上人才凋敝,这一届派出的那位险些被巴缪森秒杀的选手已经算得上佼佼者了。
“虽然有圣殿骑士不假,可他们都分部在二十三中立国维持商会的日常运营啊!”
我能怎么办,我也很绝望啊。
莉莉丝的心情大抵如此。
父亲将商会交给她之后,她已经是名义上的掌权者了。当然,也仅仅是名义上的——那些圣殿骑士一个比一个脾气古怪,各个都像是不动产一般离不开驻守王国一步。以至于刺客公会入侵这么事关重大的事,她都没能叫来一个帮手。
那些人后来传来的信件不是『马车抛锚』了,就是『冰雹阻断了去路』。
当然,其中还不乏几个第十几次参加爷爷葬礼的人。
简而言之,她现在资历,并不足以差遣那些和父亲同一时代的老一辈骑士们。
而她能差遣动的……
莉莉丝的目光移动到了躺在地上半天不愿起来的伯恩与塞纳。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看来我只能自己想办法了。”林秋叹了口气,好在他还有后手,如果到时候真的找不到像样的队友,他还能求助墨菲夫人。
但介于那个女人的背景过于深不可测,在他彻底摸清对方的来路与意图之前,他并不想和她产生太多的纠缠。尤其是势力斗争、政治格局这档子事,陷进去容易,抽身出来却麻烦无比。
“在这之前,我们还是来谈谈你的绝招问题吧。”
由于规则突然改变,大竞技场留下了两天供选手们自由组队的时间,在这期间内,林秋不仅要再找到另一名队友,还要尝试对莉莉丝的能力做出调整。
作为『莉莉丝商会』“名义上”的掌权者,她的曝光度也实在不小,就算大多时候她都没有出手的机会,但佩戴的名剑在贵族之中并不陌生。当初林秋也正式考虑到这个因素,才放弃了在赛场上使用剑技。
他解释道:“简而言之,你这把剑太显眼了。”
“哦,你说这个啊。”
莉莉丝不屑地笑了笑:“跟我来吧,一会你可别被吓破胆了!”
第二百四十二章 如何挑选一把趁手的武器
在这个世界,莉莉丝是当之无愧的土豪。
至少在此之前,他是没听说谁秘密潜伏的时候还带着『武器库』这种东西的,莉莉丝神神秘秘地将他和理查德带到旅馆二楼的房间中,接着取下食指上的翡翠戒指抖了抖……然后一大堆形态各异的剑掉在了床上。
EXM???
你确定这个不是那种异世界小说中主角必备的空间戒指?
羊角恶魔面具挡住了林秋震惊的表情,否则按照莉莉丝的性格,绝对要得意地蹦到房顶上去。
“『风鸣』只不过是我的佩剑之一,如果你认为我只有一把佩剑也就太小看我了!”莉莉丝骄傲地解释道,这些剑可都是她这些年的心血。其中有的是从别人那高价买来的,也有的是她拜托公会的工匠替他打造的。
『风鸣』能够在挥剑时引起风暴,是因为上面镶嵌了一颗S级风蛇的魔核,在大部分骑士还在位一颗S级魔核挣得头破血流之时,莉莉丝已经在用魔核打造自己的装备了——包括她的戒指,也镶嵌了一颗S级魔核。
将魔核镶嵌在装备上并与之融为一体,这代表了这个时代锻造的最高水平,拥有这等水平的铁匠只有一人,而那个人,刚好是『莉莉丝商会』的名誉铁匠。在他研究镶嵌技术的那段时间,酷爱名剑的莉莉丝没少给他提供魔核,就这样,两人成为了忘年交。
因此理论上来说,只要莉莉丝手上有足够的S魔核,她就算想打造一身顶级套装都不是什么难事。
“如何,有没有感受到咱的厉害?”
“壕,友乎?”
林秋决定向土豪势力低头——这里面任何一把剑放在拍卖行,都能拍出上万金币的高价。
莉莉丝用『风鸣』作为佩剑,一方面是因为杀伤力强,而另一方面她觉得『风鸣』是这些剑里最帅的。后者所占的比例可能还要高一些。
小巧精致的剑身,栩栩如生的风蛇雕纹,以及秘银剑刃,这是一把集高贵与锋利于一身的『贵族』剑,特别适合有地位的女性使用。
这是一把能在『名剑图谱』中登上首页的武器。
“如果不用『风鸣』的话,还有好几个能作为预备武器!”
S级魔核虽说稀有,但以『莉莉丝商会』的影响力,每年收获几颗不在话下。而她到现在都没能拥有刻印的原因,说白了就是她看不上S级刻印——身为『莉莉丝商会』的掌权者,没有王级刻印根本不好意思出门见人。
由于刻印的唯一性,莉莉丝还在漫长的等待之中,并且她还不知道自己要等待多久。
林秋再次在内心抨击了万恶的资本主义社会后,也帮着莉莉丝仔细挑选起来:“的确要好好挑选,斯培坦恩的选手们不可小觑,其中有许多都拥有越级战斗的实力!”
『鸟人』英普与赞恩的对决就是最好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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