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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番外完结 (浮云素)


  这句话成功将伍子胥从思想的海洋中拽了出来,他花了零点几秒从脑子里翻出了公子光之前说话的内容,知道他在向自己求豪侠的人选。
  这不是搞笑吗?伍子胥想。
  明明自己才到吴国没有多久,竟然就朝他问人选,这公子光想拉关系也有点急躁了吧?
  当然,也可以理解为对方对人才的渴求,或者说是对他的信任,但这好歹让伍子胥心中留了个底,能判断出对方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
  至于豪侠……
  他心中最显闪过的当然是叶孤城的脸,然后一秒钟没停顿就让他给驳回了。
  伍子胥道:“专诸。”
  他道:“豪侠第一人,非专诸莫属。”
  叶孤城已经准备着从吴国撤离的事情了。
  他接到了一张单子,钱不多也不少,能养活手下的人,但最重要的是,这一次能经过不少国家。
  齐、楚、曹、陈、卫,整整五个国家,而且商业发展得都还不错,绝对是视察的好路线。
  但他却没有想到,在自己走之前,竟然还出了一桩事。
  或者说他没有想到,伍子胥的上手速度竟然这么快。
  他的小破院子里迎来了一位客人。
  一位他根本没有想到会来的客人。
  专诸!
  叶孤城并不是很清楚专诸最近的动态,好像自从他开始侍奉公子光开始,与任何人之间的联系都淡了。
  这可不是因为专诸是趋炎附势之辈,看不起他们这些贫贱之交,而是他隐隐察觉到了公子光的目的,为了让他们这些老友不被卷入吴国的政治更迭之中,所以便疏远了关系。
  归根结底,反而是为了保护他们。
  至于专诸为什么明知道危险还在公子光的门下,只能说这时代就是如此。
  这是一个讲究义的时代。
  叶孤城看见专诸,也是一愣。
  对方手上提着一壶醪酒,酒液浑浊,同他们第一次见面时一样。
  是吴国的好酒。
  叶孤城看着他如此做派,心中已经有了猜测。
  他道:“进来吧。”
  专诸入了内院。
  田均在一旁探头探脑,就好像是普通小童,而不是足智多谋的神童。
  他善于隐匿,绝不在外人面前表现出自己的非凡。
  叶孤城道:“你来找我就是喝酒的?”
  专诸道:“不错。”
  说着就将装酒的容器狠狠地砸在了桌上。
  叶孤城没有拿出自己托人打造的小凳子,而是示意田均拿出了两张垫子。
  铺在地上,两人相对而坐。
  沉默在两人之间蔓延,只能听见觥筹交错的声响。
  也孤城原来是不喝酒的,但是这段时间,他好像逐渐学会了喝酒,每一次他喝酒,就仿佛代表着某种庄重的送别仪式。
  有关于生与死。
  叶孤城将酒杯放下道:“我教你一件事。”
  专诸道:“什么?”
  叶孤城道:“我要教你,怎么用短剑。”
  专诸心头大震,说不出话来,只是抬头看向叶孤城。
  对方什么都没有说,但却好像什么都知道。
  叶孤城道:“我要教你,怎么样一击必杀,怎么样保证人一定会死。”
  专诸沉默一下道:“好。”
  人的选择是无法改变的。
  选择了君主,就一定要为了君主的伟业而尽忠。
  鱼腹中藏着鱼肠剑,身后是公子光,专诸忽然感受到了剑沉甸甸的重量。
  他是公子光养得门客,所以他要为了对方的伟业而死。
  这是义。
  什么是义?
  马车已经从吴国的都城之内缓缓驶出。
  叶孤城知道,明天起,吴国的天就会变,所以他要趁着还能安全出去的一日,去别的国家。
  约定好被保护的小商人连同车队在前,而他殿后。
  他忽然想到了专诸离开时的表情。
  他的脸上只有坚定。
  什么是义?
  又回到了一开始的问题。
  他为公子光的伟业而死是义,而公子光则是要实现自己的王道,所以要杀了吴王僚。
  不不不,这时代,能够说得上是王道的,只有最没有存在感的周王室罢了。
  公子光所走的道路,是霸道。
  什么是霸道?
  叶孤城又在想另外一个问题。
  他自己的王道,到底是什么?
  孟子说,以德行仁者王。
  虽然现在孟子还没有出生。
  罢了,叶孤城想。
  管什么王道霸道,还是先去各个国家看看吧。
  在这王道之理最初兴盛的年代看看,是怎样的环境,催生出了这样的道路。
  如果得到了答案,他是不是更向前走一步?
  封神榜中,再度闪过一阵耀眼的金光。
  西门吹雪的神魂还在静静沉睡。


第140章
  稷下学宫,始建于齐桓公田午年间,是世界上第一所官府举办,私人主持的官学。
  就算是在百家争鸣的战国末期,稷下学宫都是整片中原大地中当之无愧的最高学府。
  一白衣学子抱着竹简在过道中匆匆行走,他脚下生风,衣袍随着步伐飘飘扬扬,庄重的白衣本只出现在送别诸如此类的场合之中,但这人偏偏是当作常服穿的。
  一开始,也有老一辈的士子摇头认为这人不懂礼,然而稷下学宫中古里古怪的人太多,不说别的,就那些阴阳家的人物,哪个打扮是守礼的?
  战国已经到了后期,礼崩越坏,人心不古,无论是在穿着打扮上还是其他地方要求都放到不能再低,更不要说只是一件衣服。
  就算此人修习的是儒家,只不过是好白衣,又有什么大不了的。
  更何况……
  有人从他身边走过,还悄咪咪地侧头看了一眼。
  真好看啊!就算同为男人也不得不赞叹。
  这样风流的身段,放在学宫中倒显得有些屈才了,如果放在民风彪悍之地,多的是年轻美貌的少女想要投怀送抱的。
  如果是在周的小块封地上,就算想要幕天席地的野合,也是有可能的吧?
  心中这么一番胡思乱想,但是路过人的时候却目不暇时,甚至还隐隐保持着距离。
  士人性情多古怪,在齐国稷下学宫,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都自有一股傲气,所有人都是少见的聪明人物,有些更是气场极强,不得近身。
  白衣人就算是不得近身的那一类,人品行怎么样还很难说,但是距离他太近了,就好像会被冷气灼伤似的。
  至于冷气的来源,可能是他冷若冰霜的脸,也有可能是他即使在学宫之中都不离身的剑。
  剑原本是用来防身的,但是学宫很安全,就算是在战国末期也是如此,然而此人无论旁人说些什么,就是不愿意将他的两把剑丢下,甚至有人偷偷在背后嘲讽他是任侠也不多谈,大有剑在人在,剑亡人亡的架势。
  还好学宫的风气开放,他又不是第一个特立独行的,带着剑就带着剑。
  忽然,听见有人在身后道:“叶孤城!”
  声音不大,称得上是彬彬有礼,然而被叫了名字的人当时就脚步一顿,回头。
  是一个三十上下的年轻人,打扮朴素,头发以布巾束起,比起那些个在稷下学宫手上外钱多多的学生,显然是个吃低保的贫困户。
  稷下学宫是发给学生钱的,毕竟这里的学生不论出生,都是聪明并且满腹诗书的,说白了,都是贤才。
  但这世道不是每一个贤才都有钱的,就比如说是墨家子弟,尚俭,就算是除了著书立说还能玩些机关术以维持生计,但是大多都清贫得不得了,衣服上的补丁不少于三块。
  这些人,想要在稷下学宫心无旁骛地学习,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每一个为了生计发愁的人,都无法静下来心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为了培养这些人才,政府也好,商人也好,反正都集资给在稷下学宫的学子发钱,保证他们能够在学习期间衣食无忧。
  这笔钱被称作“内钱”。
  至于外钱就是与之相对的,学生自己掏的钱。
  学宫中并不乏王公贵族,总不能要他们放弃绫罗绸缎与穷学生一起粗布麻衣?这是万万不能被接受的。
  所以除了内钱之外,开年之时,学生通通自带一笔外钱,交给学校统一管理,用钱的时候就直接从外钱中扣除,因为是学子连同学宫统一监督,并不会出现什么外钱被私吞的情况,而来这里的王公贵族子弟大多都是一心向学并不耐烦于打理生活琐碎之物,将钱给了学宫,倒是乐得清闲。
  叶孤城道:“李斯。”
  随后就见那年轻人加快步伐,跟上了他。
  他们是平辈,然而真看脸,却已经有了岁数之差,不过鉴于在同一个老师坐下,平日里都以姓名相称。
  李斯道:“我听说你要离开?”
  叶孤城道:“只不过是暂时离开罢了。”
  他道:“我已同先生告假,不日便会回学宫。”
  李斯关切道:“可是有什么急事?”
  叶孤城道:“故人所托,不得不去。”
  李斯听见这话,表情一阵古怪,他想,这人竟然还有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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