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平无奇 完结+番外 (今日事今日就不做/万一我能写完呢)
- 现代耽美
- 作者:今日事今日就不做/万一我能写完呢
- 更新入库:04.10
愚蠢的小孩。
早在我被警察叔叔从人贩子手里解救出来送到这儿的第二年,我就明白了这里不是一个谁大声谁就有理的地方。
要获得更多的关注或者从嬷嬷们手里拿走那一点零星的好处只有一种办法,就是做一个乖巧的、可爱又可人怜的,能激发她们母爱的,好孩子。
我靠这一招鲜,吃遍整个福利院。
今年是我被解救之后的第五年,跟我同期的那一批小孩大多被自己的亲生父母接走,或是在年满十八岁之后自行离开了福利院。
而我的父母依然没有任何消息。
我知道他们不会来。
因为我是被他们主动贩卖的。
作为一件商品,作为“珍稀资源-omega”。
说实话我不恨他们,甚至偶尔还会产生“幸好他们当初为了钱把我卖给了一个同样想大赚一笔所以一直小心饲养我的人贩子,而不是随随便便卖到附近村里去给人当童养生育机器”这种想法。
最后一个被父母接走的是我的室友,阿春。
他是放学路上被拐的。
我俩第一次见面是他刚被拐来的那会,当时他穿着一套略有些凌乱的校服,头上戴着小黄帽,白白胖胖的,看着就是一副养尊处优的小少爷模样。
可惜是个不怎么值钱的alpha,只能卖去小黑作坊里做苦力,还因为年龄太小没什么用而滞销了。
同是被拐滞销货,我俩在被困人贩子手中的那段时间里建立了比较深厚的革命友谊。
我是因为越长大越美价值就越高让人贩子舍不得低价卖,所以越养越精细。而他却因为越长大吃得越多还卖不出去而惨遭嫌弃,天天都是饥一顿饱一顿的,日渐消瘦。
呵,Alpha,不过如此,太菜了。
被警察叔叔解救的时候,阿春几乎瘦成了一只皮猴子,要不是我平日里时不时的塞点口粮给他,也许他还活不到这时候。
我俩到达福利院之后同住的这几年里,我依然保留了拿小点心投喂他的这个习惯,跟养了条小狗似的。
阿春是一年前被父母带走的。
也是夏天,漫长的假期中的某一天。
他走的时候我就靠在我俩宿舍门口的水泥围栏边上,看着他收拾来收拾去的捡了一大包细细碎碎的破烂玩意儿,最后还强行顺走了我的枕头,把他自己的狗味枕头塞给了我,说是留个纪念。
噫,恶心。
但是算了,自己养大的狗,除了宠着也没有其他的办法了,而且说不定这次就是我俩最后一次见面,还是留点美好回忆吧。
我看着他收拾完东西,提着一堆叮铃哐啷的破烂和我那个大红大绿的绣花枕头,哼哧哼哧地下楼,过了一会儿,又吭哧吭哧的出现在一楼楼道口。
他往外走了一段路之后,忽然转过身来仰头看我。
要不是已经看了好几年他这张狗脸,也看遍了他各种抠脚不洗澡的丑态,我还真要一不小心被他帅得惊心动魄一下。
在我坚持不懈的投喂之下,能从一只皮猴子长成现在这样盘靓条顺的模样,也挺不容易的。
就是狗大不中留。
“豆丁!要不你跟我走吧!我家好像挺有钱的!”
阿春扯着他那破锣嗓子喊。
我就在二楼而已,没必要喊这么大声吧。
“我让他们办个收养手续!”
“从今以后!”
“我就是你爸爸了!”
???
什么玩意儿?谁是谁爸爸?
“滚你m…”不行,他妈就在福利院门口,还是注意一下形象,“滚你的蛋!你这个狗!”
“那行!”他继续狗叫,“做不了父子没关系!我们还可以做兄弟啊!”
我45度角仰头看天不让眼泪掉下来,大声冲楼下喊:“傻逼!我这种被拐孤儿不能收养!”
“哦……”他的声音终于回到了正常音量,有些滑稽地抱紧了手上土了吧唧的枕头,“那我们…那我们开学见啊?”
我不置可否,冲他挥了挥手,然后看着他坐上小轿车绝尘而去。
家里这么有钱,哪还可能让他读我们福利院定点的那个二流公立高中哦。
所以再见也不必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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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美
我们福利院其实挺好的。
我依仗着omega天生脆弱、娇小的性别优势,以及稍微比其他孩子好看那么一点的外貌,长期沐浴在嬷嬷们的母爱光辉之下,不但吃穿不愁,偶尔还能拿到额外的小点心新衣服之类的。
再加上获得了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社会爱心人士的资助,小日子过得虽然不能说十分那也有八分的滋润和逍遥。
这位同时资助了我和阿春还有许多小朋友但却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社会爱心人士,自称“无名”。我觉得这大概就像雷锋同志一样,属于做好事不留名这风格的。
虽然他没能在我的心底留下一个名字,但我们其实已经见过许多面了。
而且我不但见过他本人,我还见过他全家。
咦,这么说好像在骂人哦?
不是骂人哈,我是真的见过他全家,他们一家三口每年夏天都会来福利院小住两个礼拜做义工。
他儿子很好玩,字面意义上的好“玩”。
第一次见面就被我的美貌吸引,一张嘴叭叭叭地说个没完,几乎把我夸上了天,还一直拉着我不肯撒手,差点被不明真相的阿春揍了一顿。
明明年纪比我和阿春还小几个月,但因为比我俩高了一届,所以就自觉揽下了假期给我们补习的活。之后便老爱以学长自居,不叫哥哥就算了,还逼着我们叫学长。
可既然是金主爸爸的崽,那也只能宠着了。
还好他除了硬要给自己抬辈分这点之外,人倒是挺好的,甚至还有点傻傻的,怎么玩他都不气,跟屁虫似的,又乖又好骗。
所以漫长的夏天里,也只有这两个礼拜不那么招人烦。
去年他们来的时候,阿春已经走了。
而今年的假期都快结束了,他们还没来。
我无聊地在铺着凉席的宿舍床上翻了个面,让聊胜于无的吊扇吹吹我汗湿的后背。
人在无聊的时候嘛,那就喜欢胡思乱想,回忆回忆过去,幻想一下将来什么的,既然之前都说到金主爸爸的崽了,不如就顺着这条线继续回忆回忆吧。
要说我和齐齐……哦,齐齐就是金主爸爸的崽,我和阿春的小学长。
要说我和齐齐之间,本来应该只是单纯的金主家属与被救助孤儿的关系。维持着每年见一次面,每次见两周这种频率,彼此不陌生,但也不太熟。
所以说人生这个东西,去了后鼻音八分珍贵,加上后鼻音十分无常。
你永远也猜不到三个几乎是走在平行线上的人,会因为什么意外产生能令他们后半生都难解难分的交集。
话说到这里,我就要提出疑问了。
在一般的ABO文里,出现频率最高的意外是什么呢?
那当然是意外发情啦!
你是不是以为,既然我这么问了,那么我要说的意外肯定就不是意外发情了?
想什么呢!看看我们的标题!平平无奇!
那我要说的意外当然就是平平无奇且毫不令人意外的意外发情啦!
唉,别看我现在讲起来好像挺轻松的样子,其实当时的情况还挺紧张的。
毕竟我这么美,对吧。
第27章 头
34
时间:2074年,盛夏。
第一次发情期来临的时候,我十四岁。
还没被卖掉的时候,没人教我作为omega应该注意些什么,被卖到人贩子手上之后,就更不会有人来教我这些了,所以一直以来我都是自由奔放式的野蛮生长。
虽然知道自己会在某一天开始发情,但是对于 发情期具体是个什么情况却完全没有概念。
而在我几乎忘了这回事的时候,初次发情期就那么猝不及防地到来了。
那是一个不那么招人烦的盛夏的午后。
是啦,你想得没错,因为很好玩的齐齐也在。
彼时,我和阿春整个暑假都闷在福利院里,不是带着院里的小屁孩们读书就是相互打架,盼来盼去终于盼来了可以随便玩的齐齐。
今年的齐齐心特别野,听他说是考上了心仪的高中,于是毫无心理及学业负担地玩了一整个暑假。
他家里两个爹——其中一个就是我们的金主爸爸,让他闹腾得实在是扛不住了,所以决定提前两个礼拜把他丢进福利院里,辅导一下院里小孩们的学业,顺便收收心。
“豆丁!!豆丁豆丁!!”和以前一样,齐齐刚从他爸车上蹦下来就开始嚎,蹿得比狗阿春还快,小炮弹似的给我来个齐齐冲撞。
要不是身后有一个壮实了不少的阿春用手抵着,我得被他撞地上去。
快一年不见,他还是和以前一样,个头跟我差不多高,样子也没多大变化,傻乎乎的,仍然是一副很好骗的模样。就是鼻梁上多了一副黑框眼镜,挡住了他那双漂亮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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