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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削式宠爱 完结+番外 (乔安笙)


  “那个、那个也不能说是折腾。”陆云铮微红着脸,低声道:“床上运动也是一种锻炼,嗯,必不可少的一项锻炼。”
  锻炼你妹!
  慕辞翻翻白眼,拿起一旁的报纸,随意看几眼,不理他。
  陆云铮见他不理自己,黏人的性格又来了,便坐到他旁边,把人揽到怀里,也不说话,陪他看起报纸来。
  这是一张娱乐报,因为慕辞看不大懂财经报,所以,自他住进庄园,他便换了他喜欢的。娱乐报还是很有趣的,标题起的也是勾人胃口。某某明星劈腿出轨闹离婚,某某家族小三上位、下堂妻索要巨额赡养费。他跟着慕辞的翻页,正看得津津有味,便听他说:“这人认识吗?”
  娱乐报头版头条一行大字:超人气男星沈季礼出演大型古装权谋剧《长安街》,古装扮相美出新高度。
  大字下面一张图片:一名红衣公子,半裸着衣衫,斜躺在十里桃花林中。他似乎喝醉了,半眯的眼眸春意妖娆,微醺得一张脸,淡淡的粉,嫩嫩的红,加上披散开来的长发,乌发如瀑,唇红齿白,眉间一点朱砂,堪堪是个勾人心魂的妖孽。
  一个男人美成这样,也堪称是一桩奇迹了。
  作者有话要说:
  预收文《怪你过分撩人》,喜欢收藏个啦!收藏越多,开文越早哦。么么哒!


第47章 他是广告界的宠儿(加更)
  对于沈季礼的美貌,娱乐圈人有个说法,GAY的梦中情人,堪比GV式的存在。这个一看就能让人勃、起的主儿,只需要往床上那么一躺,轻松勾得你心痒难耐,迫不及待。无论男女,通通斩杀于无形之中。
  只可惜,这人是个直男,结交的女朋友可以凑两桌人打麻将了。
  慕辞对此很惋惜,因为慕坤没死前,他曾大力推销过这么个美人儿。但是,没戏。此刻,他就想拿来试探下陆云铮。
  “嗯,这人怎么样啊?好看吗?我有联系方式哦。”
  一副喜欢给你介绍的样子。
  陆云铮其实没什么感觉,甚至觉得这人长得太过艳丽,像是一块可口的蛋糕,但太过油腻,反而让人心生厌烦。可他也知道,若是这么说出来,没准慕辞会笑他虚伪。所以,他想了想,很认真地说:“我还没有见过阿辞的古装扮相,不过,倘若阿辞这样打扮,一定会比他好一千倍、一万倍。”
  慕辞不妨吃了一通马屁,撇撇嘴,一时不知说什么好。他之所以把话题引到沈季礼身上,一是想见见这个有趣的人,聊聊天、谈谈合作。他现在是个穷鬼,也想找点来钱的法子。二也是想要摆脱陆云铮,倘若真看上了别人,或许他也就轻松了。他总觉得陆云铮这么喜欢他,主要是习惯使然,没有接触花花世界的新鲜。
  正沉思间,陆云铮又发话了:“阿辞,你很喜欢这人吗?倘若觉得无聊,我请他过来陪陪你。”他不是个傻子,慕辞一大早又是遛狗,又是聊这人,肯定是觉得无聊了。他不像他,可以一整天看着他。再不给他点空间,他会跟他吵、跟他闹。虽然他或许不屑跟他吵闹,但光冷战,他也是不想的。
  慕辞倒没料到他这么有眼力见,心里乐开了花,面上却是不动声色,而皱起眉问:“你这是看上他了?”
  陆云铮赶紧摇头表清白:“没有,他不是我的菜。”
  慕辞像是很满意他的回答,笑得花枝招展:“我知道,你喜欢我这样的菜,百吃不腻嘛。”尾音上挑,竟有些故意勾人的味道。
  陆云铮听得心痒痒,决定晚上一定要好好吃独属于他的菜。
  气氛一度很和、谐。
  慕辞借着陆云铮的手机给沈季礼打电话,两人约在马场见面。
  远郊马场是慕辞引起为傲的财富,三十几匹奔腾的马儿精神抖擞、雄姿勃发、气势昂扬。他看得舒心,一路热情洋溢地介绍:“这匹马产自内蒙古,嗯,蒙古马,这两匹是美国印第安马,这匹是澳洲野马,这匹是……”
  在他的马厩里收藏了十几种来自不同国家的马,虽说不上稀有,但也是十分难得了。
  陆云铮听他介绍,看得也是兴起:“那你喜欢哪种马?”
  “当然是咱们本国的马,嗯,蒙古马最为出名。”他说着,指着马厩一匹黑马介绍:“喏,蒙古马,虽然体形矮小,其貌不扬,但是,在疾风骤雪、条件艰苦的大草原上,没有失去雄悍的马性。你看,头大颈短,体魄强健,胸宽鬃长,皮厚毛粗,无惧暴雪,甚至能扬蹄踢碎狐狼的脑袋。而且经过驯养的蒙古马,不惊不惧、勇猛无比,历来是驰骋疆场的战马首选。”
  陆云铮见他说的头头是道,忍不住说:“你总是最有能耐的。”
  他这不是恭维,在他心里,慕辞就是多才多艺、淡泊宁静的君子。
  “你太高看我了,不过懂些皮毛、纸上谈兵罢了。”慕辞听了,笑着摇头。他不是谦虚,而是真的觉得自己所知甚少。一个人知道得越多,越觉知识的无限性、自己所知的有限性。
  陆云铮没说话,一脸痴迷地看他靠着一匹黑马,轻闭双眼,以脸轻蹭马鬃,而素白纤长的手指反复摩挲它的温热躯干,好一幅人马亲昵图。他这下是知道他有多喜欢马了,所以,忍不住问他:“你有驯过马吗?”
  “没,我身体不好,经不起颠簸。”慕辞情绪萎靡下来,低低地呢喃:“慕坤在世时,也是很少让我过来的。他怕我受伤,也不许我骑马。”
  因了病弱的身体,他扼杀了太多热血的想法,生生把自己活成了一个老人。
  陆云铮听得心疼,忙安慰道:“等身体好些了,咱们就来骑马。”
  “但愿吧。”
  他声音依然低迷,陆云铮听得不舒服,便转了话题:“阿辞,你为什么喜欢马?”
  “听过李白的《侠客行》吗?”慕辞忽然睁开了双眼,黑色瞳仁鲜亮,忽然间豪情万丈,掷地有声:“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他喜欢纵马狂歌、仗剑行天下的自由与潇洒。
  陆云铮:“……”
  他一脸懵逼地听慕辞声情并茂地背了一首诗,还没待他反应过来,便又听到一阵背诗声:“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
  背诗的是沈季礼。
  陆云铮闻声望过去,竟是怔住了。来者哪里是一个现代人,明明是个古代美男。没错,沈季礼是穿着古装来的。倒不是他在演戏,临时过来,而是他平时就是古装出行。
  一身雪白的直襟长袍,腰间系着一条月白祥云纹的宽腰带,其上还挂着一块碧绿色的玉佩,外罩一件淡青色的长衫,微风拂来,飘逸若仙。这穿古装本也没什么稀奇,偏他还留着一头及腰长发,墨黑墨黑的,用一根淡青色的丝带随意绑着。额间几缕发丝被风吹散和那淡青色的丝带交织在一起,显得颇为轻盈飘逸、文雅秀丽。所以,这么一来,就活脱脱一个古代美男了。
  陆云铮只在报纸上见过沈季礼一面,所以,险些没认出来。荧幕下的沈季礼没有浓妆艳抹,眉眼温润,唇红齿白,穿着打扮素淡如水,但依然让人一眼惊艳。
  “慕先生,好久不——”沈季礼缓步而来,声音温和含笑,可他话未完,身后的经纪人姚富贵就小跑了上来,大喊一声:“陆先生,真是好巧,您也在呢。”
  这声音充满谄媚讨好,不至于让人烦,也不至于让人喜欢。
  陆云铮视线移过去,跑过来的人与沈季礼的清淡素雅不同,穿金戴银,一身土豪气息。他并不认识,又看向慕辞,后者走过来,一边拉着沈季礼,一边笑着介绍:“这位是沈季礼,娱乐圈挺有名的男星。那位叫姚富贵,是季礼的经纪人,哦,对了,也是表哥。”
  一看就是个不怎么靠谱的经纪人兼表哥。
  无论什么事业都最忌讳任人唯亲,而姚富贵先前打断沈季礼的话,在慕辞的私人马场却越过他这个主人跟自己讲话,明显是个十分不懂礼数、不知分寸的人。
  沈季礼看着精明,怎么会选用这个人做自己的经纪人?
  陆云铮心里疑惑着,就见沈季礼也在看他,俊美贵公子微微颔首,温声含笑:“陆先生,久闻大名。我是沈季礼,这是我的经纪人姚富贵,也是我的表哥。”
  陆云铮点了头,正要开口,经纪人兼表哥的姚富贵就发话了。他许是见了他,太过激动,直接紧握住他的手,像是狗见了骨头,那个亲热呀,笑得胖脸都隐隐发抖:“陆先生也来骑马啊,巧了,慕先生这里的马都是一顶一的好马,驯得那叫一个乖顺,可听话了。”
  “嗯。”
  “我叫姚富贵,是阿礼的经纪人兼大表哥。”姚富贵丝毫没感觉到陆云铮的冷淡,伸手把沈季礼扯近了些,笑得巴结又讨好:“这是阿礼,娱乐圈超人气男星,粉丝千万万,广告界的宠儿呐。”
  陆云铮大概是猜出他的意思了,这是在推销自家明星做代言人呢。他没接话,点了头,看着沈季礼伸出的手,犹豫了下,回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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