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里尔斯则完全是吉尔的反面,他和英格拉姆其实有些相似之处,对于杀掉这些自己的同类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但英格拉姆杀人是被动的,他嫌弃这些人类很碍事所以杀了这些人,或者说,他并不把这些和自己相同的人类看作和自己是同等的人,而里尔斯杀人,是因为他想杀人,他是明明知道面前的人是自己同等地位的人类的情况下,仍然想夺取他们生命的人,或者说,正是因为他们是人类,所以才想要杀掉他们。
里尔斯就是这样的人类,伤害同类是他血脉中流淌着的天性,像是想要吃饭和睡觉那样的原始冲动,所以,当吉尔看到他第一眼时,就知道他是最适合成为杀手的人。
但是里尔斯却并没有变成吉尔所想那样的人,至少没有沉浸在死人所流淌的鲜血中难以自拔,也没有干过任何亵渎尸体的事,吉尔虽然有些惊讶,但是他当初认定里尔斯有这种杀人天性的,是他那不靠谱的十之王冠体制的后遗症,而里尔斯没有如他所想的那样成为嗜血的杀手,吉尔也并没有多想,只归咎于自己那奇怪的直觉出了差错。
但大概只有里尔斯自己明白,他之所以没有成为那样的人,并不是因为吉尔的直觉出了差错,他的确是有着这种伤害同类的冲动,但是里尔斯憧憬着吉尔,他想成为吉尔这样的人,所以,他压抑了自己的冲动,里尔斯这个人的存在就是对于吉尔憧憬、对自己压抑的结果,换言之,里尔斯此时在这里,能如此的维持着自己,是因为吉尔还在这里。
如果吉尔不在了,里尔斯也就不在了,在那个壳子里活着的只是披着里尔斯壳子的杀人狂而已,无论他是谁,总之他肯定不再是里尔斯了。
里尔斯温热的呼吸打在吉尔的手背上,吉尔终于忍不住皱了皱眉,他再次出声:“里尔斯?”
“吉尔……吉尔会永远跟我在一起吗?”
“啊?”
吉尔怔愣的看着里尔斯,心里却忍不住的想——为什么最近的孩子,都喜欢问这个问题?好像英格拉姆也问过……这个问题到底有什么意义啊?一个人当然不可能永远陪着另一个人,只有恋爱中脑子发热逻辑混乱的恋人,才会许下什么我会永远陪着你之类的誓言。
当然,一如既往的,吉尔又觉得自己老了不少。
第48章 日常濒死的塔罗斯
塔罗斯一直觉得他自己不算是一个整洁的人,因为他在教皇那里基本就是放出自己的半身进行追踪的任务,本体一直就窝在他的卧室里,当然,他也不是个仔细的人,房间也绝对说不上整洁,他一直认为自己对于房间脏乱的忍受度应该是很高的,直到他见到了被英格拉姆糟蹋过的卧室。
团成一团扔在床上的被子,皱巴巴的床单,被拆掉的枕头和垫在枕头里的羽毛扔了一地,地板和地毯上全是蓝色的墨水渍和其他不知道怎么弄出来的污渍,墙上更不用说,乱七八糟的魔法术式有增无减,还有就是书,一堆的魔法书,覆盖了整个房间三分之一地板的书,让每次试图进入房间的塔罗斯都无从下脚。
这都还算是好的,至少有的人的房间虽然乱,但是错落有致,要找什么东西也都能找得到,有时反而收拾好了便找不到想要的东西了,但英格拉姆的房间不但表面混乱,内里也是一团糟,当塔罗斯在房间的红茶罐里找到英格拉姆的袜子和领结,在床底下发现一堆换洗的长袍和裤子,在一本魔法书中夹着午饭吃的香脆薄饼时,塔罗斯便涌起一阵深深的无力感。
他大概知道为什么当初英格拉姆还住在圣城塞尔曼的时候,几乎所有的女仆都对英格拉姆的房间都敬而远之了,这已经不是能用小孩子不懂事来解释的事了,这种异常的破坏力简直已经超出了常理,达到了非人的地步。
此时距离那个可怜的嫖客被英格拉姆扭成抹布后已经过了三天,塔罗斯本来好好的宅在塞尔曼的圣堂里,结果被英格拉姆一个置换魔法扔到了这里,迫于淫威不得不帮助英格拉姆处理那堆麻烦事,当然,塔罗斯自然不会像是英格拉姆说的那样,把那床全是血的被褥和和尸体直接扔到那个可爱善良的大姐姐面前,然后亲切的请她处理一下顺便拿套新的,好在塔罗斯被混合的那个魔兽有变形的能力,在把尸体和被褥都一把火烧掉后,塔罗斯直接变成了那个倒霉嫖客的样子,要求那个善良的大姐姐继续照护这个脑残孩子。
当然,虽然卡尔先前已经买下了英格拉姆,但塔罗斯深知妓馆里的那些人都是些什么德行,为了不在增加倒霉嫖客的牺牲数量,他豪爽的付给了那个善良大姐姐一大笔的钱,要求善良的大姐姐让英格拉姆再在这里呆个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并承诺在他安顿好家里的生意后便把英格拉姆接走,并要求好好对待他的小猫咪,顺便他的小猫咪也很敏感,不要过多的让人打扰他。
做完这些事,塔罗斯甚至有种刚刚拯救了人类的错觉。
至于能不能接走,那谁知道,反正半个月过后英格拉姆肯定已经重新黏上他的小情人了,英格拉姆这个小屁孩和乱糟糟的房间都扔给那个倒霉的吉尔处理吧,至于杀掉了奥斯丁家族的人会遇到什么样的麻烦……反正不关我塔罗斯的事。
吃完晚饭回到房间的塔罗斯,毫不意外的看到英格拉姆正在拆枕头,英格拉姆自从到了这里后,每天都会拆一个枕头,然后挨个查看枕头里的羽毛,至今为止已经拆了四个枕头,据英格拉姆所说,这是一种占卜的方法,如果拆的枕头里出现了青鸟的羽毛,那么就说明英格拉姆的愿望实现了,那么明天出门去找吉尔肯定能找的到。
当然,魔法的流派中的确有占卜的魔法这一说,但是由于这种魔法太过于模糊,仅仅只是一些经验方面累积,而没有准确的条例和逻辑,所以并没有列入三大流派之一,总而言之就是,这玩意相当不靠谱,但是塔罗斯对于英格拉姆用这种方法来找人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意见,因为不知道为什么,这种见鬼的占卜方法在英格拉姆的身上大多都会应验,塔罗斯也只能默默感慨,不愧是根源之子,被魔法的根源宠爱着的灵魂,连这种不靠谱的魔法都能应用。
等到塔罗斯终于在一堆魔法书下面抽出自己今天睡觉用的被子时,英格拉姆也翻完了今天枕头里的羽毛,只见英格拉姆烦躁的把枕头里那堆白色的鹅毛踹下床去,然后颓然的扑在那团成一团的被子上,闷在被子里的头发出哀嚎的声音:“英格拉姆要死了,见不到吉尔的英格拉姆要活不下去了,米迦尔的《炼金术融合中的灵魂冲突》好无聊,一点都没有吉尔那么可爱。”
“你不是已经把空间扭曲的伤害转移出去了吗?就算见不到吉尔你也不会死的。”塔罗斯抖了抖被子上的灰,面无表情地回答。
“英格拉姆要吉尔,舒克曼奶油巧克力的吉尔,还有蜂蜜柚子茶,吉尔上面要加个樱桃,蜂蜜柚子茶上要加一把小伞,还有巧克力曲奇,威尔曼内海的金鳍鱼炖奶油再加上阿巴斯甜汤……”
“那个已经不是吉尔了,是蛋糕。”
“吉尔本来就是舒克曼奶油巧克力味的。”英格拉姆懒懒的翻了个身。
“那也未免太甜了,”塔罗斯虽然知道惹恼了英格拉姆绝对不会有什么好事发生,但就是管不住自己那欠揍的嘴巴:“再说你到底是怎么样从一个大男人身上尝到这种只有三四岁女孩子才喜欢的奶油味道的?这也太恶心了吧,简直就像是三四十岁的大叔带着猫耳穿着粉红色裙子一样。还有威尔曼的金鳍鱼,你还真是个不谙世事的大少爷啊,那种鱼就算是在南方威尔曼海旁边,一年都吃不到几次,你能吃到是因为你当初还是恩格尔家族的人,但你现在可什么都不是了,而且现在你可还是在北方啊,北方这种贫瘠的地方有兔子吃就不错了,更别说阿巴斯甜汤,那玩意真的能喝?你干脆直接抓一把糖精放嘴里算了,反正那么甜的东西根本就已经尝不出什么味道了吧。”
英格拉姆仿佛啥都没听到一样,抬头看着天花板。
但是塔罗斯似乎没有打算放过他:“说实话,英格拉姆,你说你智商只有六岁……不,七岁就算了,连口味也这么幼稚,不会收拾房间,没有身份没有地位,每天要求吃的花样倒挺多,以后谁愿意嫁给你啊,要我说,你干脆就找个人包养你算了,就算有什么在不合理的要求,只要撒个娇,不管什么都能被满足,遇到个脾气好的就算你一天到晚都在胡闹也无所谓……”
英格拉姆看着天花板,忽然打了个哈欠,用手揉了揉流出眼泪的眼睛。
“我说你不会要睡着了吧?在圣城塞尔曼的时候应该有人教给你礼节吧?在别人跟你说话的时候要认真倾听,双眼看向对方的三角区域,让对方觉得在被你重视但又不觉得紧逼……都被你混着奶油巧克力和牛奶可可一起吃了吗?”塔罗斯虽然有些怒意,但脸上仍然是一脸的轻蔑,单手叉腰,冷冰冰的俯视着抱着团成一团被子准备睡觉的英格拉姆。
“晚安,塔罗斯。”英格拉姆闭着眼睛,软软的哼了声,把脸在被子上蹭了蹭,便沉沉的睡了过去,当然,英格拉姆根本没听塔罗斯在说什么,当初在魔法学院听教授唠叨的时候,英格拉姆就已经产生了类似的抗体,那就是能把人所说的那些有意义的话过滤成无意义的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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