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连而来的吵闹声音终于叫醒了沉睡着的英格拉姆,英格拉姆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揉了揉眼睛,睡眼朦胧的看了眼床边的卡尔,软软的叫了声:“吉尔?”
但随即又摇了摇头,英格拉姆打了个大大的呵欠,说:“不,不是吉尔,味道不对。”
卡尔觉得好笑,伸手想摸摸他的这只新猫咪的头,却被猫咪一脸厌烦的躲开,卡尔倒也不生气,他的耐心一直很好,直接坐在了床边,问:“吉尔是谁?”
“吉尔是……”英格拉姆的脑子还不太能够转的过来,说:“晚上亲一亲就没那么难受的人。”
卡尔在心里啧了一声,果然这样的极品都是被别人玩过的么,但是,就算这样这个价钱也算是值了,便柔声问:“哪里难受?”
“肚子。”英格拉姆回答的很快。
“肚子……吗?”卡尔下意识的重复了一下,眼睛看向英格拉姆隐没在被褥下的腰部,这个回答他到也并不惊讶,他的安奇小猫咪有时也分不清肚子和下/体的疼痛,卡尔的唇边甚至不自主的飘起一个微笑:“我来让你也没那么难受,怎么样?”
英格拉姆眼睛一亮:“真的吗?”
卡尔见小猫咪上钩了,笑的越发开心:“真的。”
“那,你先躺在这里。”英格拉姆跳起来,拍了拍刚才自己躺的床中央的位置,卡尔虽然对于英格拉姆突然的热情感到有些奇怪,但还是老老实实的躺了上去,英格拉姆欢快的骑坐在卡尔身上,然后解开了卡尔的上衣。
卡尔悠闲的躺在床上,暗想那个叫吉尔的人还调/教的不错,虽然自己更喜欢是把小猫咪欺负到哭为止,但是偶尔这样也不错,正在这么想着,腹部上突然传来的凉意让他吃了一惊,他撑起头来一看,就看到英格拉姆正在用那只蓝墨的钢笔在他的肚子上画什么奇怪的图形。
“猴子说的一点都不对,”英格拉姆一边画,一边说:“猴子说你是来抢夺英格拉姆身体的,是个坏人,但是,你明明就是个好人……居然愿意牺牲自己来当英格拉姆的献祭者呢。”
“……猴子?”卡尔一愣。
“猴子在吊灯上哦,”英格拉姆说着扔掉了钢笔,从卡尔身上站了起来:“好了。”
下一秒,卡尔发现自己身上发现了奇怪的事,那就是简直连神经都要因此而碎裂的疼痛,仿佛有什么东西掐着他的身体的两端,然后像是拧抹布一样将他整个身体扭曲开来。
“啊啊——”喉咙因为同样被扭曲着,所以连声音都发不出来,在他的生命最终结束之前,他看到的是尾巴绕在吊灯上,摇晃着,用看待蠢货的眼神看着他的猴子。
他确实运气不错,但好运和厄运总是相连的,不过是如此的道理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当初觉得一个月能更完这篇文的我太天真了
第44章 间
“像是毛毛虫一样呢。”
英格拉姆伸出脚,用脚趾用力在那个拧的像是麻花一样的细长肉条上点了一下,嘴里发出‘嘿’的一下可爱叫声,那个细长肉条发出一声沉重的撞击声,落到了地上。
从卡尔身上流出来的鲜血简直像是从水桶里泼出来的水一样,浸透了整个床铺,英格拉姆的脚仿佛踩在红毯上面一般,虽然已经到了夏末,但是晚上的空气还是很炎热,脚掌上鲜血的潮湿感让英格拉姆感觉有点不舒服。
“猴子,这个床要怎么睡啊?”英格拉姆从床上跳了下来,把脚掌在天鹅绒的地毯上蹭了蹭。
“我怎么知道……”苍猿依旧在吊灯上像荡秋千一样荡着。
“塔罗斯真好,塔罗斯你不用出门,不用杀人,也不用担心床上都是血怎么办和晚上在哪睡觉的问题,你只要跟着我,然后向别人报告我的位置就好了……”英格拉姆把染血的床单和被褥全部扯了到了地上:“然后呢?弥赛亚已经死了?教皇下一个会派谁来?”
“我不敢揣测教皇陛下的意志,说实话,如果是我的话,我就不会在派人过来了,虽然你就是个脑子不好用的饭桶,不杀人就会觉得无聊的怪物,明明就冷酷无情还要装可爱的变态,但是说实话,你要是想要杀掉我们的话也不是很难。”
“塔罗斯也像是弥赛亚一样,觉得能把别人逼到绝境,能给予别人伤害,能夺取别人生命,是能证明我比你们更加优秀的证据吗?”英格拉姆仰头看着苍猿,问:“英格拉姆要是不能这么做,就不算是一个有用的人吗?”
“这个倒不一定,厨师也算是有用的人,但是你当不了厨师,我可以追踪到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但是你追踪不到,你和弥赛亚生来就是为了杀人的,所以就是这样,你能杀人就是比我们更加优秀的证明,至于后面那句——你要这么说也可以——英格拉姆倘若不会杀人,就不算一个有用的人。”
“是吗,”英格拉姆的脸上看不出什么特别的情绪,然后说:“对了,那个人的尸体太麻烦了,你来帮我把他弄走。”
“那玩意那里还算是人的尸体啊,那玩意就只是一个麻花肉条吧,”苍猿依旧漫不经心的在吊灯上晃着:“再说我可是猴子,猴子可不会搬尸体。”
“那是人就行了吧,”英格拉姆的脸上露出不耐烦的神色,苍猿心理咯噔一声,暗骂自己怎么又犯了喜欢和别人顶嘴的老毛病,还没来得及从窗户外面逃出去,下一秒便被英格拉姆拎在了手里:“正好我在这里等吉尔很无聊,塔罗斯你来陪我玩吧。”
“你只是想让我帮你干一堆麻烦事而已!”苍猿尖叫起来,爪子拼命向前伸着,想要逃离这个地方和身后的人,看起来竟然有些可怜。
“置换。”
英格拉姆念了一个单词,然后把猴子往地上一扔,只听扑通一声,刚才还毛茸茸的猴子,落到地上就变成了一个看起来大概有十岁左右的小男孩,金发红眸的小孩一落地便回头狠狠的瞪着英格拉姆,英格拉姆惊讶的看了眼出现在面前的人,忽然开口:“塔罗斯,你不是长高了点?”
“长高了点?”塔罗斯压重了点字的音,下一秒则像是要咬人的兔子一样跳起来咆哮:“你可是足足有十年都没见到我了!你这个脑子除了魔法术式和你小情人之外什么都没有的社交白痴!我怎么可能只长高了一点!那可是都过了十年啊!”
“确实只长高了一点啊,”英格拉姆比了一下塔罗斯的身高,英格拉姆本来就因为沉睡的原因有些发育不良,看起来比同龄人要瘦弱很多,但这个据说过去了十年只长高了一点的人,居然只堪堪达到他的肩膀:“大概长高了有三厘米……?塔罗斯你还真是长不高啊,话说回来你今年已经多少岁了?我记得你应该比弥赛亚还要大吧?二十七……还是已经三十岁了?”
吉尔仿佛能听到塔罗斯的磨牙声:“你到底要我干嘛,英格拉姆。”
“先把尸体抬出去吧,然后还有这个,”英格拉姆把刚才扯下来的被褥扔到塔罗斯头上,被褥盖在了塔罗斯头上,把他的身体整个都遮了起来:“再顺便找那个漂亮的姐姐说一声,我要换个房间,这个房间全是血,已经没法睡了。”
“吉尔?不睡吗?我感觉你应该已经很累了。”
里尔斯仰头看着坐在树上,抱着怀里的长剑发呆的吉尔,吉尔听到声音,只是侧头看了眼里尔斯,但没有回答他什么。
其实里尔斯并不想让吉尔携带武器,因为只要吉尔的手里有武器,那么无论是斩杀他还是离开他,都是再简单不过的事,但是因为前几天暴漏了行踪,被一群赏金猎人围剿,不得不给了吉尔一把剑来防身,更何况这里已经接近逸云国,可以说是赏金猎人的老巢的地方,里尔斯可是要把吉尔带回去的,而不是杀了他的。
其实他们两人大可以绕开逸云国,但里尔斯急着赶路回到马克里雅,毕竟夜长梦多,谁知道吉尔一觉醒来会不会就改变了主意,准备冒着被锡安会追杀的风险过逃亡生活,所以越早回到马克里雅越好,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他决定不在下午路过的那个村落歇脚,而是在森林里过夜,然后在明天晚上到达逸云国的边境城市,只要通过逸云国,就是基辅罗斯的边境,到了基辅罗斯的边境基本就已经安全了,快的话,马克里雅也不过只需要半天。
“吉尔难道恨我把你带回马克里雅吗?你已经一天都没有跟我说话了。”
吉尔摇摇头:“没有,最后决定要会马克里雅的是我自己,跟你没关系,自然也不会恨你。”
“也就是说,我连被你恨的资格都没有吗?吉尔。”里尔斯的语气里似乎有些怒意。
“我没那么说,我也不是这个意思。”吉尔回答,同时在心里叹了口气,他确实是心情有些不好,所以不想和里尔斯聊天,但除此之外还有另一个理由,那就是里尔斯那莫名其妙的情绪,里尔斯毕竟是一个正常长大的十多岁孩子,而且很聪明,不像是英格拉姆那样的像是一个小孩子一样傻乎乎的,但也因此想得多,小心思也很多,吉尔常常搞不懂他,每次见到里尔斯都会觉得自己老上不少——以前也总还算是能应付,但跟英格拉姆待了一阵子之后,吉尔感觉自己分析他人心理的思维似乎被英格拉姆直白的言语消磨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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