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我跟人表明心迹后,对方都会回答也喜欢我。”
钱怀瑾盯着他的眼睛,吐出这句话来。
有些自大和无礼。
白宸皱眉,心里想的却是,这话眼前人跟多少人说过?
“那可能要让世子失望了,我不喜欢你。”
“我不信。”
钱怀瑾没忘记,当时他在侯府墙上砸了个洞。
这人明明知道他在偷看,却还是脱了衣衫,愿意给他看。
这不是示好是什么?
“你自己脱的时候就能看,我闯进去就算失礼?都是男人,气性这么大。”
钱怀瑾脸上挂着混不吝的笑,往人身前逼近一步。
该死,他没对方高。
他竟然没有白宸高,虽说看起来差不多,但他得抬头一点点,才能亲到他。
这让气势都矮了一头。
魔教的人似乎都很高,这群人都是吃什么东西长大的。
雨水和风,带着凉意。
就衬得两人交缠在一起的呼吸微暖了。
白宸看着这人似乎是要亲他,突然展唇一笑。
“世子当我是什么,随意说句喜欢,就要来轻薄我?”
钱怀瑾脸红了。
但气势不能输!
“所以,白哥哥给不给亲......”
他凑近,递上自己的唇。
两只伞面交叠在一起,青色和浅黄色,在雨幕中是两只逐渐交汇的圆。
白宸静默没动,似乎是想在这个雨幕中,拥有一个亲吻的。
但就在钱怀瑾以为这回能亲上的时候。
白宸侧头躲开了。
并皱眉说话。
“抱歉,我有洁癖。”
“......?”
嫌弃他脏的人,钱怀瑾这还是头一回碰到!
“你嫌我?你竟然嫌我!”
这回的神情就很真实了,像只炸毛的芦花鸡,白宸觉得挺有趣儿。
他后退一步错开距离,回了句:“代我向叔父问好,等忙过这一段,我登门看望他。”
“.......”
钱怀瑾没说话,看着一顶浅黄色的伞,逐渐走远。
——
神游天际的买完花灯回府后,越想越憋屈,越想越气!
他钱怀瑾多年来虽说游走欢场,爱玩爱闹了些。
但他家里亲爹管的严啊。
从不在外留宿,也从来洁身自好。
他一直自诩为冰清玉洁,长这么大第一回 想亲人。
却被人告知嫌弃他脏!
虽说原话不是这样说的,但那人不就是这个意思嘛!
一个人坐在房里,盯着窗外噼里啪啦砸在院子里的雨滴。
他痛定思痛,决定来点狠的。
不给亲是吧,他偏要亲!
但下药是不成的,不论什么药,经那人的手都得被看出来。
更何况家里的祖传秘方,也被亲爹给人了。
白宸这会儿也能百毒不侵。
“直接打晕扛走,啧,也不成,去哪找能打晕他的人,更何况,万一真伤到人就不好了。”
“要不......灌酒?”
“怎么灌呢,得想个无比缜密的说法。”
“反正这个人,小爷我要定了!”
“赌约都放出去有小半年了,不把人勾到手,那我岂不是很没面子,赌了三万两银子呢。”
钱怀瑾这人,可谓是贪财好色的明明白白。
——
一路打着伞回到府里的白宸,进了自己的屋子后,才平息了几分心绪。
又来了,又是这种难以掌控的感觉。
他从小到大,做事都极其有规划。
比如,他会执着于把每一件物品,都固定摆放好位置,用完再严丝合缝的放回原位。
再比如,他每一件衣服都是纯白,因为怕有一丝一毫的污垢隐藏在色彩里,让他看不清。
他会在吃饭时,把碗里所有的米粒都吃光,一颗不剩。
会把每天该做的事情,都强行规定好时间,必须在时间内完成。
......
上述种种加起来,造就他多年来一成不变,固守常态的生活。
但钱怀瑾的出现是个意外。
钱怀瑾能轻易打破他造就的生活规律。
会在吃饭时,把只剩下一口的馒头丢在桌面上。
天知道他多想按着他的头,掰开他的嘴,把剩下的那口馒头塞进去。
钱怀瑾会把踩了泥水的鞋,随意脱下来丢到院子里,然后光着脚跑厨房去要吃的。
这太令人难以接受了。
白宸不敢想象,自己如果跟这样的人生活在一起,那每天得承受多大的折磨。
可是刚才那人凑过来亲他,有一个瞬间。
他竟然不想躲开。
第396章 阳春湖畔,墨阳公子
白宸把这种无法掌控的情绪,归咎于自己太闲了。
他沐浴更衣,换下被雨水染脏的衣裳,随后又一头钻进书房里。
管家在窗外路过,心疼的直摇头。
自家丞相也太勤劳了些。
日常真是一点闲暇的时间都不留,一心全扑在国事上。
有这样的丞相,真是他们的荣幸。
这就注定那安远侯世子,是要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
离与安乐约好的赛龙舟游湖还有三天。
钱怀瑾总算是把一艘画舫布置好了。
此刻已经是傍晚,他站在阳春湖畔,看着靠岸停放的画舫。
“哎,再等一会儿,等到天黑了就点灯试试,可别等本世子用的时候哪儿出什么差错,否则爷要你们全扎湖里喂鱼去。”
“哎是,您就请好吧。”
傍晚的湖边,落日与晚霞交映,时至深秋,晚霞便更绚丽夺目些。
钱怀瑾正坐在岸边支好的茶桌边,百无聊赖的嗑瓜子儿。
心说。
这等美景,要是能有个美人儿相伴,那就......
“怀瑾兄!我就说近日不见你往碧霞馆来,定是得了新的趣儿,怎么学起文人跑这儿吸风了。”
钱怀瑾肩上多了只胳膊,鼻息间是这人身上常年带着的酒香味儿。
他不用看就知道是谁来了。
碧霞馆的东家,墨阳公子。
他挑了挑肩膀,随口应声:“忙的没空去,你怎么跑这儿来了。”
墨阳顺着他抖肩的力道,把胳膊收回来,直接熟稔的往旁边椅子上坐下。
钱怀瑾这才把视线落在眼前人身上。
浅紫色的绣花锦袍,招摇又骚气,一张脸长的雌雄莫辩,小白脸一样。
引得路过的大姑娘小媳妇儿,甚至卖炊饼的商贩都得盯着这边看。
“我说,你都快二十四了还不成亲,瞧瞧这些人看你的眼神,跟饿狼一样,整天赚那么多银子有什么用。”
“怀瑾兄此言差矣,你怎知这些人是看我而不是看你?你以为我刚才是如何瞧见你在这里坐着的。”
还不是因为百姓围着的人多,他的马车都过不去了,只能下来步行。
钱怀瑾正无聊,刚好来了个人,索性跟人聊一会儿。
“这个点儿该是碧霞馆最热闹的时候啊,你往这边来做什么?”
“怀瑾兄果然是贵人多忘事,半月前就派人去给你送信儿了。”
钱怀瑾看着那边的人,嗓音不耐:“兜什么圈子,大抵是忘了。”
半月前他天天想法子怎么跟白宸多接触几回,跑的都不回府,哪知道什么信儿。
墨阳十分无奈,只好抬手指了指百米外的码头。
那里正停着一艘巨大的画舫。
由于船体太大,不能远行,只能停靠在近处,专门在湖边做些风月场。
此刻天还没完全黑下来,但船体上的花灯却都已经亮了起来。
姹紫嫣红,十分夺目。
船上二楼处,已经有十几个佳丽倩影,摇着飘香的手帕,勾着过往的人都往那船上去。
场面十分热闹。
偏是钱怀瑾刚才心里多思,才没注意那边的画舫。
毕竟阳春湖畔附近,每天都有人包下画舫游玩。
墨阳解释:“今日碧霞馆有一场品酒得美人的乐事,正要再叫人去请你呢,我知你定是喜欢热闹的。”
“多谢,今天是真不行,喏,我得把这艘画舫妆点好,给宫里贵人瞧呢。”
“这有何难,我帮你就是了,你今晚可务必要赏脸,若是有安远侯世子坐镇,今晚这乐事算是成了,也不枉我规划了近一个月。”
说起来,钱怀瑾跟墨阳认识有三年了。
最初相识的时候,墨阳还是个自己摆着酒水摊子的小商贩。
后来因为容貌过人,酿酒的功夫也好。
攒了些银子后,便在众多老主顾的捧场下,开了个小酒馆。
刚开始只是卖卖酒水,当个小馆子一般混口饱饭吃。
但慢慢的,生意却愈加火爆,甚至有老鸨子领着姑娘找上门。
说是愿意在他的酒馆里做些皮肉生意,两人联手定能大赚一笔。
当时钱怀瑾就已经跟景钰做起了生意,头脑自然是比墨阳要灵活些。
钱怀瑾就建议墨阳把小酒馆再扩建一番,也别提什么跟人合伙了。
要干就下下本钱,自己支摊子找姑娘,赚的钱也不用与谁分。
墨阳一看,世子爷果然是世子爷,虽说比他还小几岁,但心胸城府都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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