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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茶标本(档毒)


我又想起两年前的事。
那时的他,大概不会主动提出要出门做什么事。热心、亲切、人缘很好、混熟了之后是隐藏腹黑、经常和人出去打球看电影——
——这些是离经叛道的富二代“白世启”的标签。
还好,那个由标签糊就的纸人似乎已经被他自己撕碎了。我曾经透过这些标签窥视纸人内部面无表情空空荡荡的白世启——那是我见过最寂寞的人。

风平浪静的周末。我没接到任何来自王队的电话,白世启也没有接到他导师的电话,这两天还是罕见的大晴天。一个完美的假日。我们没出城,在郊区的山茶花园住了一晚。这并不是山茶盛开的时节,园里的树全都黯淡地站着,绵延的绿色在日渐冷却的空气中也显得有些落寞,灰呛呛的。
我仍然拍了很多照片——此刻插在我相机里的SD卡之中都是些快乐的回忆,与另外一张SD卡对比鲜明。唯一的共同点是它们都有很多绿色和红色——山茶的绿色与红色,腐败的绿色与血的红色。
我大概跟这台相机一样矛盾地在两张SD卡之间切换。
回到工作日,我照常去上班。这一阵风平浪静,连续几天都没什么案子,我久违地每天准点上班,准点下班。白世启倒是忙,他过几天有个会议要参加。之前,他们课题组中了一篇,他是二作。
那篇工作的一作是他们课题组的齐博——我跟此人聊过几句,深感此人一心向学术,是个能人。说到齐博,我还记得本子结果刚下来的时候,他导师新拉起来的课题组一起吃了个饭,白世启疑似喝多了,回来之后一直在念叨为什么和他同样是医学出身的齐工对计算机系统如此精通,而他则是个电脑白痴。他一直“齐工”“齐工”地叫,我还以为这位跟“徐工”一样都是自动化出身的,直到那天我才知道他的这位师兄真名就叫齐工,因为身为医学博士生却擅长解决工程问题,被整个实验室的人没大没小地直呼大名。
再后来有一次白世启出门没开车,下暴雨了,我正好下班,就开车去接他,顺带着把他们实验室另外几个人拉回他们学校。他们实验室的小年轻喊白世启是白工。我差点在驾驶位笑出声。白世启坐在副驾驶位,大概注意到我的反应,于是在他的师弟问他我是谁的时候,冷笑着回答了一句“这位是咱们业界的大前辈”。还好当时是在等红绿灯,因为我笑出声了。
“别拿我开涮了。”我转过头去,尽可能摆出一个亲切的笑容,“我是他朋友,跟你们只能算半个同行——我是法医。”
“您就是乔sir啊?”他师弟突然开始大呼小叫。
“不是,你从哪看到的?”白世启好像急了。
“昨天你手机在屋里人不在屋里,乔sir打你电话,不是我拿给你的吗?”他师弟一脸委屈地跟他解释。
红灯切到绿灯,我强忍住笑,抬起脚刹踩向油门。
“嗳,乔哥,你真够义气啊,白工一个电话就把你喊来了。”他师弟向我搭话。
“没什么,我刚下班,跟他回家顺路。”
我只能这么说。
确认关系半年,我们的生活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变化,无非是我停止交每个月400元的房租,然后把铺盖从楼上的房间搬到楼下白世启的房间而已。
我这边,因为我母亲留给我的房产在市局附近,离省厅十万八千里远,我租个离得近的房子住,实在是情有可原。白世启那边,他对外宣称是帮找不到合适房源的朋友的忙——反正他房子够大,而且我不是什么狐朋狗友,是公职人员,他家里人很放心。一套配合打得天衣无缝,妙哉妙哉。
话题扯回来。我是真的很难专心讲述一件事情。我不是过于专心就是无法专心,就好像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不去注意一些可能将我击垮的事物——我一直是这样走过来的。你看,又扯远了。总而言之,在他生日前几天,我们两个开始忙起来。
我都三十了,白世启也已经二十五,我们对过生日这种事都没什么兴趣。用一天年假,去海边或者去植物园走走,从家门口的糕点店里千方百计地挑一个甜味最淡的小号蛋糕,回家之后炒几个好菜,对我来说已是很幸福的一天。
前年和去年的这会儿,我们两人还没确定关系。今年……
……今年我和他的年假都没法在那天花出去。
我三天前到车程500公里的省内城市去办案,白世启则是于四天前去国外参加那个会议。那天凌晨,案件告破,只剩下后续一些材料填写的工作,王队于是喊我们几个回家补觉去,白天别来坐班。白世启在零点时发了条短信祝我生日快乐——他还挺有仪式感。冬天的现场一般味道不会特别重,不过这次有点特殊,抛尸现场在屠宰场,现场温度不低,烂得差不多了的碎尸和一堆半烂不烂的废弃下水混在一起,我们一群人泡在一缸肉块里挑了几个小时才把完整的尸体拼出来,其中我因为有鼻炎这一项先天优势而承包了大半的活儿——据跟我一起干活的同事说,那味道越过口罩直往鼻孔里钻。案件告破之后,我在澡堂已经试图把身上沾的味道洗干净过,然而不知为何,到家之后,还是觉得异味牢固地植在皮肤中,于是放了一缸热水,用澡巾大力刷洗皮肤,直到皮肤变成近乎于橙色的红为止。多少有点像在用高压锅水煮人肉。然后,我给白世启发了条短信,定了个闹表,就上床躺下了。白世启晚上十点到机场,我还打算去接机。
——也挺好的。至少,我今天能够见到他。
迷迷糊糊间,我这样想着。

当时我很疑惑。有次我路过他们学校门口,认出了他的同学——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就是这位同学喊了白世启的名字,导致我一晃神跪在了白世启身前。对方似乎也认出了我,跟我打招呼,我就跟他聊了几句。他说在实习时他发现白世启最令人恐惧的一点是,这位理应养尊处优的大少爷在干活时从来不会主动抱怨,无论排班不合理到何种程度,顶多在大伙扎堆骂街时随口应和两句。
和善。亲切。踏实肯干。很好相处。混熟了之后会感觉他有点腹黑。他的同学如此评价道。
和白世启相处了一周之后,我大概了解到他在尽可能做一个对他人只有正面影响的人,倒不是因为他心地善良,只是因为他自己是没有任何愿望的。——这点似乎没有被我以外的任何人发现过。
当然了,君子论迹不论心。
这两年来,他多少有点活人味了,不知道契机是什么,但他大概开始去主动追寻一些东西。笑容的动作带上眉毛,作主动提议时的语调不再一成不变不掺杂感情。
我和他的相遇多少是有点戏剧性的。之后的关系进展也是,快得有些令我反应不过来。譬如说搬到他家第二天,我就知道他和我同一天生日这回事了。白世启写了个租房合同,签合同的时候,我们看到了对方的身份证。那会儿离他过生日还有两个周。
说实话,给朋友筹备生日礼物向来是最令我头疼的一件事。好在本科四年里认识的朋友都没有这个习惯,上班之后我又没新认识什么称得上是朋友的人。算下来,我差不多有个十年没送过其他人礼物了。
这次不送不行,毕竟我交着极低的房租蹭别人房子住,起码得有点表示。
白世启没什么称得上是喜爱的东西,除了钢笔——我看他好像收藏了不少钢笔,他说都是他过生日的时候家里人送的,因为家里人也不知道送他什么别的好。他平时上班用的是一支百乐的钢笔,是比较少见的没有笔帽的设计,用起来很方便。不过,我前天在医院看到他,看见他兜里换了支圆珠笔插着。他解释说是之前那支钢笔被别人拿去用,笔尖被写呲了,还没来得及修。
虽然给房东买生日礼物听起来总有种诡异的感觉,但我仔细想了想,认为大概没什么问题——我是上班族,白世启还是个学生,怎么说我都是该关照他的一方。而且,我还得感谢他让我以便宜的价格租到了房子,不然我还得在外面苦哈哈地找房源。我知道这些听起来全部都像是借口——我倒不是不承认我对他有好感,但是承认了又有什么用,人家一个富二代还缺我送的这点东西?况且,当时的我可不敢奢望跟他处对象。
最后,我咬了咬牙,买了支派克的钢笔。
医院这种地方,一支笔能丢八百次。家里人送他的那些笔,他估计没那胆子拿到医院用,我选的这一支大概还算合适。其实我本来是想买和他之前用的那支差不多的,但我实在是不知道他到底从哪买的那支笔。这支日常用或许稍微有点重,不过都用钢笔这个不方便的笔种了,他应该不会介意这小问题。
他生日前一天晚上十一点,王队打电话喊我出现场,我得连夜开车去两百公里以外的一个县级市,一天内应该回不来了。我看向桌子上的礼物盒。礼物怎么办?
我于是把那个盒子连同便签一起放在饭桌上,然后套了件夹克穿了鞋拿上包和车钥匙匆匆离开。
白世启六点二十之前就起床了,给我发了条短信,说他很喜欢我送他的礼物,然后让我如果晚上不回家吃饭的话,跟他说一声。不过,我没有第一时间回复,因为那会儿我正全副武装地闷在殡仪馆的解剖室。房间隔音不太好,隔着好长的一道走廊,我还是能听见家属悲恸的哭泣声,导致我连手机铃都没有听见。于是直到晚上案件告破,我偶然看了一眼手机时,才发现白世启给我发的短信。当时已经八点,我心说白世启大概也不会等我等到那么晚,于是直接开车回家了。
我一进门就看见白世启坐在饭桌旁边。桌上还有一些盒子,印着丽华大酒店的Logo。
那个酒店在郊区,偏得要死,也不是什么在热门旅游景点附近,我至今没想通为什么会有高档酒店建在那么偏的地方。不过那地方环境确实不错,依山傍海的。我妈以前还说过等她在市区干不动了,就调去那边的分局。她不知道的是其实那边分局的活儿也不老少,不过环境确实清净。
“抱歉,我没看见你发的消息。”
白世启抬起头。“没事,我也刚回来没多久,还没吃饭。你吃过了吗?”
其实我在开会之前吃过了,我们队的传统就是如果在饭点前后开会,就在开会前后随便找个附近的小馆子吃面条。不过,看着桌上摆着的大大小小的盒子,我识趣地摇了摇头。
洗完澡,我回到饭桌旁边,他把那些盒子拆开——都是一些比较清淡的菜。我们两个人勉强把桌子上的菜吃干净。白世启又从桌子下面抬上来一个四四方方的丽华大酒店的盒子,里面是个很小的奶油蛋糕。
“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口味,我就订了最普通的。”
虽然已经很晚了,但偶尔这样吃一次应该不会对身体造成太大的负担。白世启边碎碎念边切蛋糕,水果刀划过圆心,很完美地将之一分为二。
我其实想说我已经吃饱了,但是闻到奶油的香气,我还是忍不住动了叉子——我头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蛋糕。
我刚吃了一半不到,白世启就把空盘子放下了。他变魔术一样又从桌子底下掏出来了一个盒子,将它推向我:“乔警官,也祝你生日快乐。”
“谢谢。——叫我名字就行了,你这么喊我……有点怪怪的。”
我暂且放下蛋糕,跑去洗了把手,把盒子拆开。里面是条海蓝色的领带。我不懂衣物的牌子,但是这条领带看起来价格不菲。
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白世启就开口打断了我的思考。
“我有块手表,我妈送的,我也没什么戴的机会。不然我送给你?”
我自然不可能收。不过,因为喜欢手表,我还是问了:“什么样的表?”
他欣欣然点头,带我去了书房,拉开房间阴凉处的柜子,一块精致的手表躺在透明壳的摇表器中,展现在我的眼前。
虽然喜欢手表,但我浑身上下凑不出四位数的现钱,自然没那心思研究名表的品牌和款式。因此,我连面前这块表价格是几位数都说不上来,只能认出它的品牌,以及透明表壳和镂空设计之下六点钟位置闪得我眼睛痛的陀飞轮。
“别开玩笑了。”我把眼睛从表盘上抬起来,“——真好看啊。”
“你不收吗?”白世启偏着头看着我的眼睛。我一时半会儿居然无法分辨出他是不是在开玩笑。
“我可不敢收。”
虽然跟家里人关系比较淡,但白世启家里人对他还是相当不错的,毕竟他们对他的期待估计也就只是不闯出什么祸就行。他们之间的关系也不错。尽管白世启离经叛道地作为一个富二代没苦硬吃,也不主动寻求家里的任何帮助,他家里人还是会心疼他,在他生日那天给他打钱。他一分不用地囤着,满不在乎地说以后若是有什么变故再动用那笔钱。
也是,他是一个约等于没有物欲的人。半年前我向他表白的时候他说除我以外他对任何人任何事都不感兴趣,换在两年前我刚认识他那会儿,我会觉得他在用甜言蜜语哄人。
现在的话……
——手机铃响了,是白世启的短信。

“行啊。我们这几天开会的那地方,附近的饭都特别难吃。”白世启叹了口气,把脑袋抵在我的肩上,“这几天我吃过最能入口的东西居然是茶歇的饼干,当然也是甜得不行,勉强能吃。他们提供的饮料也是,不是只有苦味,就是甜得齁嗓子。”
他以前从来不会抱怨东西难吃。
“你想吃什么?”我踮起脚拍了拍他的脑袋,转身拉开车门上车。
“你是不是刚通完宵啊?我们去小区门口喝点粥吧。”白世启揉了揉太阳穴。刚从国际航班上下来,他估计还没调整过来。
车子开出停车场,行驶在高架桥上。窗缝里透过来的风打在脸上凉飕飕的。为了保证通风速度,我一时半会儿不太想把窗户关上——每到这时我就开始怨恨起自己的发型来,风一吹,发尾正好往脖颈上扎。刘海也过长了,凌乱地扑打在脸上。
“你这几天没在附近玩玩?”
“我和我老师都没兴趣。组里几个小年轻倒是天天出去玩。”白世启把座位放下去,往后一仰。
好吧,符合我对他的认知。
我们在门口的饭店点了海鲜粥吃。白世启重复了十多遍说他一个周没吃过这么像样的东西了。虽说如此,他似乎也没什么胃口,我们只点了一个粥都没喝完,把剩下的打包回去了。
一到家,白世启就拉着我进了书房。他又打开了那个放手表的柜子。
“我母亲知道我对这些东西不感兴趣。”白世启的手指拂过摇表器的透明外壳,陀飞轮在他手指的阴影之下无止息地运转,“她让我把这块表送给我喜欢的人。”
不过,你戴不了吧?所以我要送点别的。白世启笑眯眯地从摇表器后面掏出一个盒子,然后在我面前将之打开。
八针月相——和他手腕上的手表是同一款。不同的是,他戴的那块是皮表带,盒子里躺着的手表是金属表带。
换成我自己,大概一辈子也不会舍得买这么贵的表。我的宗旨是那些东西看一看满足一下眼瘾就好,没必要非要拥有。
“收下吧。你之前那块表已经摔碎了半年了,不是吗?”
倒是没错,但是碎掉的只有表壳,还能修,只不过我暂时戴了块十几块钱的玩具表凑合用,用着用着习惯了,总是想不起来把坏掉的表拿去修。
“……也太贵重了吧。”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我没跟他客气。我从他手中接过那块表,比在自己的手腕上。表带似乎已被预先拆过几节,长度刚好合适。
“你哪来的钱?”我打开手机时钟,打算校准时间,发现时间也已经预先调好。不知道这块表他买了多久了。
“项目结题,老师发奖金了,还有之前攒的一些。”白世启简短地回答道。
“你们组补贴发得确实不少啊。”我感慨了一句。锁扣轻巧地响了一声,我将手腕伸到他眼前,“——合适吗?”
“嗯,你戴金属表带好看。”
白世启拉住我的手腕。他的拇指顶开表带,陷入我尺挠骨中间的那道瘢痕中。我条件反射般回握住他的手腕。他的动脉在我手心震耳欲聋地跳动着。
然后我听见他的声音。
“……乔雪。”
我穿着他的衣服戴着他送的表,被他一把揽入怀中。
“不要再试图离开我了。”
——我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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