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啊啊谁在舔我?
舔的还是【哔——————】啊!
扬起头,他看到一只熟悉的生物,然后透过对方黑亮亮的眼睛,发现自己也是和对方一个品种的生物。
生无可恋.jpg。
除此之外,还有或年幼或美艳或俊秀的蓝色衣服戴面具的人出现,照顾他喂他奶喝,但是安泽一依旧不愉快。
嗷别压我别撸毛!
然后,在他终于长大一点后,安泽一找到了一生的所爱。
每一天,他都会去抱着所爱。
每一天,他都不愿意离开所爱。
然而………………
“滚滚,你个瓜娃子下来呀!”小小的唐门炮萝站在小树下,看着上面一坨熊猫宝宝,喊着。
安泽一:不,我不下来!
#818唐家堡辣只每天自挂东南枝的熊猫仔#
#炮萝萝:我的轻功,就是在每天从小树上摘熊猫练成的#
#每一天,我与我的小树最后的倔强#<
第292章 番外49
三、善恶
王遗风×安泽一
(本作者恶人谷一枚, 自然会顶一下老王)
来到这个世界, 已经三年了。
从两手空空身无分文到小有薄产(自谦),安泽一也挺知足的。
这一天, 习惯性的去自己喜欢的那家酒店, 习惯性的付钱要上一壶桂花酒,安泽一去了他习惯的靠窗座位,因为坐在这里,可以很清楚的听到隔壁的说书。
只是………………
看着有人占了自己习惯的那张桌,安泽一扁了扁嘴, 还是坐过去:“这位公子,”在戴斗笠的人看向自己的时候,安泽一露出一个友好乖巧的礼貌笑容:“拼个桌可以吗?”
得到同意之后, 安泽一坐在自己习惯的那个座位目光越过窗户看隔壁的说书。
咦?今天还没有开始吗?
既然没有开始, 安泽一就注意力放在其他地方上:啊, 阳光好温暖,晒在身上好舒服;要是有一个摇椅就好了, 不知道李大婶会不会编;天空好蓝啊, 没有污染啊………………
能够活着, 真是幸福啊。
安泽一没有注意到对面的斗笠男隔着斗笠看了他一眼,继续想着。若说有那么一点点遗憾,那大概就是大唐的酒店不像西方魔法小说里面那样, 游吟诗人可以在一片热闹当中拉小提琴。
别说那样的音乐高雅不高雅, 只要快乐不够吗?
心略塞。
小二送来的桂花酒温热而清甜,最重要的是这个年代的酒精度数都非常低, 他不需要担心自己喝完了之后耍酒疯。
来到大唐之后,安泽一格外的想念西方音乐,他自己在闲暇的时候费劲脑筋才做出大提琴和小提琴,而钢琴………………上帝知道,他记得图纸,但是做不出来啊!臣妾做不到啊!
在心里面叹了一口气,自娱自乐一般,安泽一在心里面回忆起巴赫的音乐。
“话说那王遗风………………”
“?”听到对面的说书人的声音,安泽一从自己营造的甜美想象的梦境里回过神,眼睛亮晶晶的往窗户那里,又凑近了一点。
王遗风是谁呀?应该不是什么厉害的人吧?历史上完全没有记载欸!
他没有注意到对面的人手指微顿。
只是随着听到的内容越多,安泽一脸上的好奇就越少,表情就越来越严肃,最后在听到“雪魔王遗风一夜之间屠尽自贡数万百姓”时更是眉间蹙起,连酒都忘记喝了。
“荒诞。”最后,他这般评价着。
“这位公子。”坐在对方的人忽然开口,声音出人意料的,很好听:“似乎对说书人的故事不太认同。”
“我不了解江湖,只是觉得这个故事听起来未免荒诞了些。”安泽一转过头,单手支着下巴:“如果是真的,那那位叫王遗风的人也太冤枉了。”
“哦?”
酒气上头,安泽一却依旧很冷静的分析着:“你想呀,他又不是神仙,怎么可能一个人一夜之间屠杀数万人呀?正常来说,杀几百人就脱力了。”
“而且换个角度去想,我之前听说自贡城被屠尽,既然无人生还,那么,目击者都死了,谁能证明是王遗风杀的?若是存活下来的目击者所言,那么王遗风既然能够那么厉害的一夜屠尽数万人,怎么就没有实力发现漏网之鱼?这也不合常理呀。”
“这样一想,怎么看都是有人故意陷害他,先是发现他所在的地方,然后带着一定数量的手下屠杀自贡,最后放出谣言嫁祸。”
安泽一停下来,想了想,自言自语:“这个人一定很了解王遗风的实力,确定传出来的谣言会让好多人相信;这个人与王遗风也一定有利益纠纷甚至很大的恩怨,而且他一定冷血残忍非常人。不然,何以杀害那么多的无辜生命?”
换做是他,谁会相信一个不会武功,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能屠尽一城呢?他手上又没有热武器。
话说就算是给他一把机关枪,突突都最后手也断了。
懒懒的打一个哈欠:“所以,会相信这种故事的,一定没有多思考。”
嗯,会相信的,都是不动脑的笨蛋。
将最后一口桂花酒喝下去,安泽一揉揉眼睛,晃晃悠悠的起身,回家。
阳光这么好,不睡个舒舒服服的午觉岂不是浪费?
话说回来,他现在也不缺钱,他完全可以出门玩呀!
算算时间,距离天宝十四年还早,甚至杨玉环还没有成为杨贵妃(安泽一记不得她什么时候成为寿王妃),他还high两年,再考虑进入官场。
虽然改变历史会影响巨大,但是,他只要想到安史之乱时期,请回纥出兵的代价就是丧权辱国,真是不甘心啊。
将自己之前买的小竹塌拖到窗户下面,舒舒服服躺着,小被子盖着肚子上,醉呼呼的看着天空。
“不和亲,不赔款,不割地,不纳贡,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他喃喃的自语着:“若是大唐也能实现就好了。”当然,要是实现社会主义国家就更好了。
蜷着打盹的安泽一不知道,之前在酒店坐在自己对面的人,现在正在自己的屋顶上。
所以在安泽一背着背包又单肩提着琴箱,在路上遇到之前遇到的斗笠人时,也只是觉得很巧而已,没有多想。
自己在这个大唐,除了当了当时身上的零零碎碎,写了两部小说,给小说画了些插图给人画了两回画像之外,也没有做什么惊人行为,无名小卒一枚,银财不缺也不过是与平民对比,和真正的奢豪之人比较,不值一提。所以谁会算计他呢?
感谢这个大唐世界有着神奇的包包,他可以往里面放很多东西。
安泽一的准备很充分,而他的计划也设计得非常好,他不需要走得很快,他只要享受到周围的美丽,每一分每一秒都过得开心就足够了。
对此,巧遇的戴斗笠的王大哥很是不理解。
“你这样的速度,是很难在天黑之前到达前面小镇的。”
“我知道啊,但是我不想因为这个而忽视路上的风景。”安泽一看着路边的花,微微眯起眼睛露出愉快的笑容。
那是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愉悦,同样也是感染力强到可以让周围人一同感觉到那份快乐的愉悦。
“王大哥。”少年的声音软软的,很温柔:“王大哥很着急吗?”
想想自己的慢悠悠可能耽误了对方的时间,安泽一心里面升起了细微的自责与不好意思:“倒是我的………………”不是。
“没什么,我也只是想出门游山玩水。”说着话的人摘下斗笠,露出深邃俊逸的五官,看起来很是清俊儒雅,既有饱读诗书的文雅高士的书卷气,却又有着普通书生所没有的不凡风采。
安泽一想了想,或许金庸小说里面的黄药师,就是这样的人吧?说起来,看起来很厉害的王大哥愿意和他同行不嫌弃他速度慢又笨手笨脚,真是一个好人呀。
他不知道的是,这样一张脸,这样一个被他发好人卡的人,在任何一个在江湖上混的人眼里,都是可怖的代名词。
王遗风,从来都不是好人。
阳光明媚,晒在身上很暖,旁边的少年心里面的愉快情绪漫延得简直让他都有自己心情很愉快的错觉。
“你为什么时时刻刻都很开心?”终于忍不住,王遗风开口问,他实在是想不明白,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一个人。
就好像不会感到悲伤似的。
“你听见过雪花飘落在屋顶上的声音吗?你看到过小草顶开石子破土生长的画面吗?你闻到过桃花绽放的那一刻散发出的芬芳吗?”安泽一轻声说着,宛如在织着一场轻柔的梦境:“我一直都觉得,能够活在这世界上,能够看着美丽的风景,倾听悦耳的音乐,品尝美味的食物,真的就足够幸福了。”
因为对于死过一次的人来说,还说什么,能够比生命更为珍贵的呢?
那是一双清透如水一样的眼睛,就好像是从不曾为这尘世所污染一样,看不到一丝人世的污秽和虚假。
这是他遇见的第二个拥有这样干净眼神的人,而第一个,是文小月。
甚至不同于文小月的是,这个少年是看得见的,而文小月是一个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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